
赵C并未改名,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保住了自己的名字。 2008年,赵C以姓名权受侵害为由将鹰潭市公安局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赵C,认定公安机关不能以系统限制为由剥夺公民合法姓名权。公安局上诉后,双方在二审前达成和解,警方同意为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名字维持“赵C”不变。 这件事在全国引发热议,成为公民姓名权与行政管理边界讨论的标志性案例。不少媒体称其为“中国姓名权第一案”,推动了户籍系统对特殊字符兼容性的后续优化。 此后赵C低调生活,完成学业,未再就名字问题公开发声。他早年受访时表示,“赵C”是父亲的心意,也是自己身份的一部分,能保留它,就是对家庭信念最实在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