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注我,我注六经”有实质区别吗?

“六经注我,我注六经”有实质区别吗?

从南宋心学家陆九渊的一句答语,引发了八百年的讨论,到底是“六经注我”还是“我注六经”呢?

学术界目前有以下几种解读。

第一种:“六经注我”就是把六经的思想,稍加转化,成为了我的思想之一,以六经来表达自己的立场,就如算命的说《周易》包含命理,和尚说《周易》包含经义,渔夫说《周易》包含风水,简单来说就是“为我所用”;“我注六经”就是阅读者尽量还原文章原本的意思,就如后人对前人文言文的注解尽量理解并写出原义的事例,可以简单解释为“文本还原”。

第二种:添文加字,单纯的扩充原话,使原话可读,并无引申义。如章太炎校读为“六经注我,我不注六经”( 章太炎:《诸子略说》),陈来作“六经注我,我安注六经!”( 陈来:《宋明理学》,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03页。),赵彦悈笔录“六经当注我,我何注六经。”(《年谱》,《陆九渊集》卷三十六,第522页。赵乃陆徒孙。注意,有学者批之原文为讹传,赵笔录的这句才是真)

第三种:把第一条反过来,即“六经注我”是“文本还原”,“我注六经”才是“为我所用”。这里是按字面意义解读陆九渊的话,强调的是“注”这个动作,“注”有“注入”、“融汇贯通”的意思,但引申义无大的变化。

第四种:完全否认第二条,认为原文是没有引申义的,是陆九渊心学的“浓缩”,无需章太炎等辈的“画蛇添足”,添文加字反而曲解了原文。

陆九渊(1139年-1193年),字子静,抚州金溪(今江西省金溪县)人。南宋哲学家,陆王心学的代表人物。因讲学象山书院(位于江西省贵溪县),世称“象山先生”,学术界常称其为“陆象山”。

陆九渊的思想接近程颢,偏重在心性的修养,他认为朱熹的“格物致知”方法过于“支离破碎”。陆九渊是“心学”的创始人,其主张“吾心即是宇宙”,“明心见性”,“心即是理”,重视持敬的内省工夫。即是所谓的“尊德性”。朱熹言“理”,侧重于探讨宇宙自然的“所以然”,陆九渊言“理”,则更偏重于人生伦理,明代王阳明赞赏陆九渊的学说,使得陆九渊的“心学”得以发扬,因此学界称之为“陆王”学派,实际上王阳明是心学的集大成者。

那么从心学来理解当时当地的那一句“六经注我 我注六经”,会更接近话者原意。

我们站在四种立场外,仔细看看陆九渊生平。熟悉象山先生的人知道,陆九渊思想的主要渊源来自孟子。其门人詹阜民说:“某尝问:‘先生之学亦有所受乎?’曰:‘因读《孟子》而自得之。’”陆九渊自己也宣称:“窃不自揆,区区之学,自谓孟子之后至是而始一明也。可见他是以孟子的承继者自命的。陆九渊在与他人书信及教导门人时,所称引最多的也是孟子。孟子对陆九渊的影响,就此而言,主要有以下两点:(一)孟子“自得”、“求放心”思想对陆九渊“发明本心”思想的启发;(二)孟子对典籍的清醒批判态度也直接影响了陆九渊对六经的态度。

而后面这句是我们想要了解这句话的学者应当要注意的。

孟子日: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此天之所与我者,我固有之,非由外铄我也。故日:“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此吾之本心也,所谓安宅、正路者,此也;所谓广居、正位、大道者,此也。古人自得之,故有其实。于此,陆九渊进而提出:“心即理也”。他认为,学者为学之要务,不是诵读经书,而是先收拾此心;为学之途径,亦不在诵读经书,而是先发明本心。

孟子对待古代典籍,并不盲目迷信,他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他强调学者自身的主体地位,认为“万物皆备于我”,此心已备万物,自是丰足,不待外铄。

古人之于书。稽求师式,至于为圣为贤。而后世乃有疲精神,劳思虑,皓首穷年,以求通经学古,而内无益于身,外无益于人,败事之诮,空言坐谈之讥,皆归之者,庸非不通于理,而惟书之信,其取之者不精而致然耶?(拍手大笑)

陆九渊认为,本心不求,妄论读书,留情传注,这是舍本逐末之举。其不肯著书,不肯为六经做文字传注,正是缘于此。

我们再回到本文题目本身,看一下陆氏“六经注我,我注六经”的本义到底应如何理解。

陆九渊说:“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因此,既然我已发明本心,已与圣人同心,而六经既然是圣贤言行注脚,我的言行也自然与圣人言行不悖,因而六经也就是我的言行注脚,所以“六经注我”。我的言行思想与六经相比,是一致的,既然有六经存在,我又何必再著书立说;既然我已发明本心,与圣人同,则我的言行与圣人言行即六经并无不同,也就是说,我的言行实际上已经为六经做出解释,即“我注六经”,也就用不着再去从文字层面去为六经做传注。因此,我也无须再去著书。

这里,“我注六经”,并非是指像汉儒甚至像朱熹那样以文字传注六经,而是指我本心已明,言行自然合乎圣人之道,而圣人之言行,见诸六经,如果你六经有所不通,那就直接听我言、观我行好了,我的言行发诸本心,难道不是对六经的更好注释吗?又何必再从文字方面为六经做传注呢?老子也有言“知者不言”。可见,“我注六经”,陆子此语有其深层含义,不应仅仅从文字层面理解。

实际上,重本心,轻文辞,重意会,轻传注,这也正是陆氏学术思想的特点和风格。所以,“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两句话说的是一个意思,都是对发明本心后主体自我的高扬和肯定。这就是他对“何不著书”这一问题的简明痛快而又发人深省的妙答,同时也是对朱熹砣石乞于文字层面传注六经这一“支离”做法的贬抑与否定。

“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这一答语本是极高明的,我们又何必怀疑它有错漏或者是误记和讹传呢?

由此看来,不是这一答语有什么问题,而是我们的理解方式和深度有问题,把“我注六经”的含义理解错了。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理解错误,一方面固然是陆九渊发语玄妙,类似禅语,颇难理解;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们没有从陆九渊自身学术特点和风格的层面来理解他的这句话。换句话说,我们没有从陆九渊的思维角度来考虑“我注六经”的特定含义,即我们没有进入他的语境。

或者说,我们大多数学者,尚且在他的学术门外,都敢来妄自评论那神妙的“一语”。因而可以定论,「六经注我 我注六经」是一个意思,前文提及的第一种、第三种所表达的那一句话中“各有含义”是不符合当时陆九渊所表达的意义的。合理的说法呢是,现在谈及的各种解读是后人给这句话所引申的意义吧。所以,唯一站得住脚的是第四种说法。

加一“安”字,是因为他忽略了陆子此处之“注六经”说法有其自己的特别含义,将其与朱熹之以文字“注六经”等同起来(陆和朱的思想有其对立面的)。再则,加一“安”字,将陆九渊此语的精妙韵味消减殆尽。无异于画蛇添足。至第四条所举的那则材料,窃以为也并不足以作为怀疑和否定陆九渊“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这一答语的准确性与真实性的依据。

首先,《年谱》中那则材料所说的问题与本处《语录》所说的问题本身就存在语句与意思的不同。“六经注我,我注六经”是对“何不著书”的回答,而“六经当注我,我何注六经”是对“胡不注六经”的回答,稍加玩味,是不难看出其区别的。

其次,那则材料中,赵彦饿之文作于理宗绍定三年(1230),而陆九渊早已于光宗绍熙三年(1193)去世,其回答此语的时间当然要更早,与赵彦饿作文回忆时,已相距至少四十年左右,不能保证其是否准确。

再次,赵彦械所回忆关于“胡不注六经”及“六经当注我,我何注六经”的问答,乃自己壮年师从杨简时所闻说的,而此问题也并非由杨简所提出,乃“尝闻或谓”云云者,已是辗转多口了。而《语录》中“或问先生何不著书?对日:‘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这一材料,乃是陆九渊得意门人傅子云所编录。在象山门徒中,傅子云地位甚高,深得象山器重。象山讲学时,于傅子云格外青眼相顾,甚至有时让他代讲。光宗绍熙元年(1191),陆九渊将赴荆门前,即把讲席托付傅子云。《陆九渊集》中的《语录》部分,乃由傅子云等陆氏诸门人分别编录汇集而成,而傅子云所编录部分,在《语录》中排序最先。可见,傅子云在陆门中的地位是很高的,其所编录语录内容的准确性也是不应轻易怀疑和否定的。

因此,我们认为,“六经注我,我注六经”是陆九渊对“何不著书”的精妙回答,也是他学术精神和风格的准确体现。“我注六经”有其自身特定含义,它与“六经注我”实际上是一回事,也是陆九渊学术风格的精确概括。

吾心即道,“六经”只是圣人对道的体悟,皆为我心的“注脚”,既然著书作文也只是在重复对“道”的臆想,那我又何必多此一举,另立文字呢?

文章来源:公众号“有味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