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将进入传播学学习的小白献上自己浅薄的知识不请自来答题,黑线部分是传播学的理论知识,嫌繁琐的请跳过不看。
将优衣库视频事件套入拉斯韦尔的“5W”模式------Who(谁)、Says What(说了什么)、In whichchannel(用什么渠道)、To whom(向谁说)、With what effect(产生了什么影响)。从中可以看出,将整个事件推上风口浪尖是中间的三个环节,对应到事件中就是视频内容、网络传播和一大群网民。
1.视频内容
我们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信息在我们眼皮底下溜过,凭什么这个在试衣间拍摄的视频能从海量信息中“脱颖而出”,进入公众视线呢?
受众行为理论“使用与满足”中指出:人们接触传媒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他们的特定需求。人类不论品德高尚还是低劣,潜意识中都有窥视和窥淫的欲望,其差别只在用何种手段解决这种需求罢了。该视频是一男一女在试衣间寻欢的片段,这种让人荷尔蒙飙升的内容确实能满足人们的窥淫欲。
其实大家可以注意到,这些年来在网上引起大范围轰动的都是什么性质的事件,比如冠希哥的艳照门事件、官员雷政富的不雅照、文章、房祖名和曾小贤等艺人的一些丑闻等。基本都是“坏事传千里”的势头。个人隐私和丑闻的暴露最能在街头巷尾引起热议,就好像你们楼下那两口子一直恩恩爱爱和和睦睦地相处没人会去多说两句,但哪天女方因为发现老公有外遇在家里一哭二闹三上吊砸碗又砸锅的,你敢保证你耳朵不会贴上门缝听两句?
2.传播渠道
这次的视频在网上通过微博和秒拍发生了病毒式传播,互联网这“该死的温柔”拥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传播多极化等特点。视频是在半夜流出的,但不出几个小时已经被散乱地传播到了各个角落。大部分中国网民的素质真的令人堪忧,看完视频后能冷静思考一下将它继续传给下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恰当的恐怕没几个,撸过之后也没几个想到这样的视频疯传会对社会和当事人产生什么影响。
我自己是看过了视频,但没有把它分享到微信,也不会在微博里留“加关注送视频”或者“支付宝赚一块给看视频”。我也不是个多高尚的人,但在陈冠希的艳照门报道后,热衷于看八卦的我看到了那些曾经风光的艺人遭受了多大的打击,家人被骚扰,事业滑铁卢,倒贴钱都没有通告上,被网友各种人肉,被狗仔队围追堵截,连累到经纪公司的利益干脆雪藏你另捧新人……纵使视频中的男女主角行为不检点,但我也不想成为逼死他们中的一员。
在网络传播中,对当事人影响最大,将事件催生出最大化学反应的莫过于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是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以及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的行为。事件发生后,男女主角遭到了网民的人肉,两人纷纷将各自的网络社交信息删光,就是担心隐私被网友挖出,以后可能要过上开门领外卖都被外卖员戳脊梁骨的生活。
且因为网络有匿名性这一特点,每个人一上网就像潜在海里的潜水艇,处于不被人知晓的状态。大多数人的自觉是有限的,现实中许多人的遵纪守法往往不是因为他们真的懂法爱法尊重法,而是因为他们处于社会机制的监管下。闯红灯会被交警栏、开车超速会被电子监视器拍下、在超市偷东西会被监视器录下等等。其实这个社会能井然有序地运行着,并不是因为每个人觉悟都很高,而是因为督促你的制度挺完善。当一个人失去管制后,他的许多行为便不受控制。
那些微博下的留言,那些新闻下的评论,有多少人仗着可以变幻莫测的网名在那肆无忌惮地谩骂、恶意中伤别人。像躲在暗处的狙击手,碍眼的(即不符合自己的价值观)都恨不得射几枪。
网络暴力的出现,往往伴随着媒介审判的执行。所谓媒介审判,就是在专门的法律机构没有进行审判前,受众们已擅自充当法官给该事件和事件当事人做了道德上的判刑。就我知道的事件的经过,是视频男主自己将视频上传到网上,这个行为是违法的,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呵呵,似乎没人在意男主这个主动传播行为有没有违法,大家的眼睛都只瞄着女主的身段、动作表情和他们所用的体位。有甚者,一些持流氓逻辑的土匪网民说女主这么骚荡贱的被看光是活该。这和一个姑娘穿着暴露上街活该被强奸的说法一个性质,脑子进屎的人才将它称为逻辑。女主用什么表情什么眼神什么体位和男方XXOO是她的私事,私事就是被隐私权保护起来的个人行为,她有权那么做,我们可以对她的行为评头论足,但却没有权利将这种隐秘的行为公之于众。不论一个人的权利多么脆弱,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以此为借口去侵犯他人的权益。。。。扯远了不好意思。
3.受众
每一次能引起哗然舆论的事情都少不了网民的推波助澜,该视频在微博上有许多大V转发,例如马伯庸等一些在网上有知名度的人,转发微博里没直接说是什么,但都附上了视频连接。。。这些大V们起了意见领袖的作用,意见领袖就是在某一领域很有威望,说话、做事有分量的人,他们的一言一行会对普通群众产生引导作用。微博上的红人们少的几千粉,多得好几十万甚至百万粉,他们平时一条普通的微博点赞评论加转发都能过千,更何况这不是一条普通的微博呢?意见领袖在台上喊“put your hands up”,台下的粉丝what will you do?
我们可以把视频在网上疯传看成一次集合行为,在人群中转发视频的行为类似群体模仿,这种模仿和学习过程的模仿是完全不同的。它更多地表现为无意识的、条件反射性的。也许很多人法律意识单薄,只是抱着“造福他人”的想法而把视频分享给别人,完全没意识到他这个简单的举动为这次视频事件又搅了几层浪,把视频中的主角又往悬崖推了推。
受众中还有许多人之所以参与到这件事中,不过是从众行为。为了能和多数人取得一致的意见,他们说那姑娘骚浪荡,难不成我还为她打抱不平?这种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而遭多数人白眼的“英雄行为”没几个会干。几个哥们在那讨论视频内容,我一刚看完《栀子花开》的根本插不上话,为了融入群体氛围,跟上大家聊天的节奏,我不关注一下事情进展,把视频重播个几遍,还怎么愉快的玩耍啊?
总结一下,听说视频女主已经报警了,这件事短短两天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这个流传的视频对社会、网络舆论和当事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到底有多巨大呢?除了当事人外没人知道。
他们的生活受到了干扰和打乱是肯定的,但是不是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糟那么惨呢?我倒希望由于视频像素不高和化妆的问题,女主卸妆后现实中的样子不会被太多人认出来,这样会对她的生活带来少一点伤害。毕竟在这起事件中,女人所承受的负面影响和舆论要比男人大很多。希望视频中的男女主角能好好反思以下自己的行为,以后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也不要让网络有机会将你的错误放大,运用下公共关系思维好好规划下以后的生活吧,阿门。
确实,当事人在度过了难熬的几个日夜后应该会迎来喘息的空间。(谢谢评论里有人提醒我对概念理解错了,重新改一下描述)这里我要提一下“第三人称”效果,即倾向于认为大众媒介的信息对“我”或“你”未必有多大影响,然而却对“他人”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这里的“他人”指其他受众。这段视频带给大家的冲击也许并未我们想象中的大,一番嬉戏后该干嘛就干嘛,它并没改变我们的生活,所以生活也不会牢记它。
再者,这是快餐信息消费时代,在人们快节奏的忙碌生活中,很多信息就像快餐一样被我们快速地吃下去,快速地消化,每天点不一样的盒饭,你还会记得大前天你吃的是烧鸡饭还是蜜汁叉烧吗?生活中每天都产生海量信息,而这些海量信息中总会有几样像漂流瓶一样能浮在海面上被人们看到。人脑对与自身利益无关紧要的信息储存不多,空间一满大概就要开始清空,许多当时被人们认为惊天动地的大事,不久后都被历史逐渐淡忘。
关于该视频是优衣库实现营销的一种手段,我个人持反对意见。虽然优衣库在这件事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曝光率和话题量,但这些曝光率和话题量有多少能转换成经济效益?你会因为优衣库的试衣间出名了而跑去它家买两件T吗?消费者喜欢的是形象端正或能体现自己个性、服务和产品质量好的品牌,这段性爱视频有为强化优衣库的品牌形象和企业文化做贡献吗?消耗品牌花了长久时间才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来换取一时的轰动,是让企业折寿的行为,得不偿失。
如果这真的是营销,那它就是个极其失败的营销,这个问题连我这个普通人都想得通,一个国际知名的企业的公关团队会比我还蠢?如果你坚持认为他们比我蠢,我也挺高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