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木斯·胡玛尔,短篇小说《故乡》、中篇小说《蒿草的原野》分获新疆第一、二届儿童文学评奖一等奖,长篇小说《英雄博坎》获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优秀奖。1991年获庄重文文学奖。
1978年毕业于新疆大学物理系。历任新疆教育出版社编辑,新疆文联《曙光》编辑部编辑、副主编,新疆作家协会副主席,《曙光》杂志主编,专业作家,文学创作一级。原新疆文联副主席。
著有长篇小说《英雄博坎》、《眼泪是流不尽的》、《英雄贾尼别克》、《缓缓流淌的额尔齐斯河》、《突各尔力汗》,中短篇小说集《希望之火》、《克拉玛依的故事》、《一滴血》、《蒿草的原野》、《白山羊和青山羊》,报告文学集《马米》、《博克》、《贾尼别克》,论文集《文学与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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