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促进中医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2012年5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5号印发《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该《评审标准》分民族医药服务功能、综合服务功能2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队伍建设、临床科室建设、重点专科建设、民族药药事管理、民族医护理、文化建设、“治未病”服务8章;第二部分包括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患者安全、医疗质量、药事管理、护理质量管理、医院管理6章。
想要了解更多“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的信息,请点击: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