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体制改革是指在宪法规定的司法体制基本框架内,国家司法机关、国家司法制度实现自我创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司法体系、司法制度。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审判不公正所造成的危害远大于一般犯罪,就像污染水源的危害远大于污染水流。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这一论述鲜明地展现了司法公正的重大意义。司法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队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要求,也需要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司法责任制改革被视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必须紧紧牵住的“牛鼻子”,针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问题对症下药,明确要求法官、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通过改革,形成以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为前提,以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为配套,以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为条件,以主客观相统一为追责原则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对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还应当完善一系列配套性措施:
(1)完善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办法
(2)配套建立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让办案绩效不合要求法官、检察官退出员额
(3)科学配置办案团队,专业化与扁平化相结合
(4)推广科学办案方法,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
(5)加强领导干部办案情况分级考核、定期通报
(6)多措并举增补辅助人员,努力做到省级层面达到 1:1 比例配置
(7)对司法辅助事务进行内部集约化管理、外部社会化购买
(8)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辅助法官办案,建立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
(9)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法官、检察官培训力度,加强边疆民族地区人才培养
个人觉得在诉讼方面,司法改革应该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①“审判中心”的实质是对侦查、起诉、审判职能之间关系的反思与重构,意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刑事诉讼构造,凸显刑事审判的核心地位,以解决中国当下“侦查中心”的司法困境。
②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基点下,各级法院努力探索完善证人、鉴定人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机制,强化控辩平等对抗,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和定罪量刑中的决定性作用。
改革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3个方面:
1.侦查、起诉应当面向审判,服从审判的要求;
2.审判应当发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决定性作用;
3.审判活动应当以庭审为中心,庭审应当贯彻直接言词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