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解雇的,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充分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无需向您补偿或者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充分证明,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向您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领导和您谈话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话,你就只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什么呢?
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
1、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中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所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奖金、固定加班费、津贴和补贴等收入都计算在内,并且是按「实际工资」结算,而非合同约定的工资)
2、如果你的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公司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如果不到3倍的就按照上述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文章来源公号-法猫猫(ID:famaomao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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