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也是歌手,所以对于丁太升的话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我并不主张去拿个人喜好去评价歌手。欣赏音乐可以有主观的一面也有客观的一面,当你在以一个评委的身份评价选手的时候,不建议掺杂过多的主观想法,不仅对于选手没有启发,对观众也可能是误导。至于如何定义主观,我觉得一切无法用标准度量的信息,都可以算作主观,例如“我觉得不好听”,毕竟我们无法用具体标准衡量“好听”。(我们在这里忽略用α来测量悦耳度的情况)
二、不建议拿情感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我和身边一些很出色的歌手有过相关的讨论,我们都尝试过心里想着派大星然后给朋友唱苦情歌的类似操作,朋友们的反馈都很一致,都觉得感情充沛,催人泪下。这就是问题所在,也许在很大程度上,音乐情绪的传递是依赖技巧,而不是演唱(演奏)者的实际情绪起伏。换句话说,你觉得某个人唱得很有感情,也许只是因为他的技巧运用得很恰当。如果此处我的想法是对的,那么评委完全可以从技巧上对于选手进行纠正,这样更具体也更有说服力,而不是一味地讨论选手是否矫揉造作。看过青歌赛的人都知道,评委会在指出选手情绪不饱满的问题时给予具体的改正建议,例如哪些地方应该做节奏处理或者强弱变化等,这些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比一句矫揉造作要实用的多。
三、不建议任何一个人去拿自己的审美打压别人的审美。我很喜欢某国内著名女高音歌唱家说过的一句话——“你的歌唱方式取决于你的审美”。我是认同的,我觉得每个人有宣扬自己所认为的”美“的权力,但是不要去任意贬低别人的审美。毕竟21世纪了,我们应该尊重多元化与差异。
以上几点可能有重叠的地方,另外期末考试忙里偷闲打的,可能有语法和标点符号的错误。。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