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收到邀请,非常感谢。。本人从事了两年车险查勘员,对这份工作有吐不完的苦水,不过刚离职那会在百度贴吧里发了一篇文章对一些保险行业内的现状开骂,被一些网友、同行批评。思考了一下,决定还是删除那篇文章,并且以后都不发一些太敏感的文章。所以这里只能针对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建议,希望能对有车以及打算买车的网友有所帮助。。
案例一:为什么要报警
分析:这一条在我的案件纠纷记录里属于争议最多的,尤其是双方事故,很多人认为:“赔不赔是你保险公司的事,为什么要报警?”先声明一点最重要的——保险公司是没有权力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那些责任划分不清的情况就不用多解释了,保险肯定要求报警。不过即使是责任非常明确的案件,保险的认定也只是他们自己的查勘报告,这种报告几乎没有法律效力,在保险公司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诉讼案中甚至不能作为证据提交。。另外,虽然交通法规定部分损失不大的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快速处理,但是部分保险公司(尤其是规模不大的小公司)却不认账,为什么?因为双方自行协商后有人变卦的情况是在太多了!!一但一方当事人变卦,另一方十有八九都会把这口锅扣到保险公司头上,有一句话用来形容这时的保险公司是非常适合的——躺着也中枪!!所以说,除了多少锅都背的起的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一般的保险公司是不愿背这个锅的,因为保险本来就没有执法权,他们要求报警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可以把这个责任转移到交警这个有执法权的机构身上。。
案例二:加装的设备赔不赔
分析:现在越来越多车主喜欢改装,但改装也带来了一些烦恼:保险不赔。很多人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其实不然,我敢这么说——加装设备不赔是合情合理的!!加装设备之所以不赔,是因为你买保险时计算保费是按照原厂车辆价格来计算的。如果你加装了设备,车辆的整体价值就会上升,但是保险并没有因此多收你的保费,因此保险公司不赔加装设备是有道理的。所以才会衍生一种“加装设备险”。。另外,很多人喜欢改装车灯、钢圈轮胎、大包围,改装这些有时必须将原装件给拆掉。那么你拆掉的这些零件,保险公司会视为你自己放弃该零件的索赔权。也许你会觉得这是又是一条霸王条款,但问题在于拆下来的零件是可以装回去继续使用的(换种说法就是你投保了的那个配件压根就没有在这次事故中损坏),所以占理的还是保险公司。。
案例三:保险公司定损与实际维修费用有出入怎么办
分析:
很多人一遇到这种情况,就会嚷嚷保险公司的定损不合理。但我敢说,真正意义上保险公司定损不合理的情况其实是很少的,更多时候都是修理方狮子大开口。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的定损标准是市场价、优先修复,而4S店则是专属价、优先更换。。不过可以放心,市场价也不是保险公司瞎掰的,也是有物价局的标准作为参考的。反倒是4S店的水份太高,经常是可以修也要求换。。所以一般高档豪车在没有专修协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都是不同意去4S店修的。
说到修车问题,这个不得不提醒一下各位:保险公司都是有指定修理厂和黑名单的。。
为什么要指定修理厂?因为汽车维修市场比看起来的混乱得多,假事故、以次充好、以修代换等骗保现象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而相对的,车险查勘员又不是侦探,不可能什么每个案件都分辨的一清二楚。所以保险公司就指定一些信得过的汽修厂作为指定修理厂以及一些劣迹斑斑的汽修厂作为黑名单,要求客户优先选择指定修理厂以及禁止到黑名单修理厂维修。
如果我不去指定修理厂,或者去了黑名单的修理厂,又会怎样呢?这一点并没有固定的操作模式,只有保险公司自己说了算。常见的就是不在定点维修的话价格就会压得很低,那些修理厂见价格太低,通常是不愿接的。只有在定点维修时才会获得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至于黑名单,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是直接拒赔的。你非要在这家修的话,只有起诉保险公司。。
上面说到这些豪车,手续正规的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你购买车险时问你平时在哪里修车,如果你说在4S店,那么他们会要求你购买一项“专修险”,用来弥补市场价与4S店价的巨大差别。。
回到案例标题:保险公司定损不合理怎么办?
这个时候比较靠谱的做法就是起诉,首先要请物价部门进行评估,然后去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评估这一步绝对不能少,你没有评估直接修车的话法院也会驳回你的诉求。
还有一点不得不说的就是所谓的“替代件”。对车险有点了解的朋友可能会注意到一个现象:十年以上的老车很少购买车损险。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八年以上的老车,保险定损就不会给正品的配件,而是给替代件。什么是替代件??从卖不出去的库存车上拆下来的旧件,或者是小作坊生产的高仿货,反正就不是正品。说到这里,估计有人就要骂保险公司没良心了。不过先不要急着骂,因为这种“没良心”的做法本来就是没良心的客户逼出来的。汽车本身就是损耗品,用久了难免出问题,比如大灯、空调,甚至是变速箱、发动机。修这些得花好多钱,可我又不想花钱怎么办?于是有人就打保险的主意,通过有意无意的制造交通事故,撞坏有问题的配件,然后就由保险掏钱赔一个新的。。为了杜绝这种乱象,物价部门会这样操作:凡满十年车龄的车辆,配件按照市场价的80%定损。只不过保险自己将这个标准提前到了八年,而且定损价格下调到70%。可能你会觉得“那也就是自己给20%的差价而已啊,跟那些替代件也没有关系啊”。不好意思,这种现象还是车主自己造成的。因为出尔反尔的车主也不在少数,很多时候修理厂会告知车主自己出这个差价,但是车主出尔反尔,修好之后就“保险赔我这么多,我就给你这么多”…………所以修理厂干脆就直接拿廉价的替代件装给车主,省得修好之后再来扯皮。当然,以上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一般的修理厂,这招在4S店是行不通的,因为4S店的货都是原厂正品(至少表面上是),你只能自己补这个差价,否则就等着妖妖灵招呼你吧。这也是保险公司不允许老旧车辆去4S店维修的原因。。还有人说保险按旧车赔却按新车算保费,这一点确实是保险拦路抢劫。不过现在费改之后,规定要按照实际价值定价,这种现象也就没有了。。
案例四:查勘员有没有义务帮客户递交索赔资料
分析:先开门见山的回答这个问题:没有!!因为查勘员是没有权力接收资料的,你给查勘员,他也只是帮你待会公司交给收资料的同事而已。但问题的关键是:绝大部分查勘员都是没有专车的,到了交班时间,他们就得把车给下一班同事。而且查勘员本来就要准备索赔申请书、查勘报告等很多资料,查勘车换来换去,万一弄丢了资料会怎样?答案只有一个:查勘员自己背锅,也就是自己掏腰包赔给你。所以查勘员几乎都不愿意替客户递交资料,如果他愿意,说明他只是个刚入行的傻小子。。
案例五:拖车费到底赔不赔
分析:拖车费一般分成两大类:交警执法、事故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其实区分能不能赔的方法很简单:就看车子还能不能正常行驶。交警执法,那是交警与车主之间的事,与保险公司无关。车辆不能正常行驶了,强行驾驶会导致扩损,到头来还是要保险公司买单,所以保险公司是同意这种情况下的拖车费。值得一提的是,扣车场向车主收取拖车费、保管费这种行为本身是不合法的!因为扣车场的委托方是交警,既然是交警委托的,按道理来说不是应该交警自己买单吗?!只不过在这种大环境里,车主只能呵呵了…………
案例六:宠物被撞死,怎么赔?
交通事故赔偿对象只分为两大类:财产、人。精神损失费仅存在于对人的赔偿中,而宠物肯定不属于人。因此不管你把宠物当成儿子也好、家人也好、老伴也好,都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
案例七:为了让保险多赔点,主动揽责可以吗?
分析:先说结论:万万不可!!
首先,主动揽责是属于骗保,只要保险公司有心查,很大几率可以拿出证据拒赔。
其次,可能付法律责任。没有人受伤的情况下可能还没什么大问题,但如果造成死亡,那是要判刑的!!
这个案例就是我的真实经历:
J骑电动车逆行,被K撞倒。J伤势严重,进了ICU。本来J是逆行,K顶多就是次责,我联系K时也反反复复叮嘱他一定不能揽责。可J家属口头承诺他“除了保险之外不需要他任何赔偿”,K就认了全责。
结果J抢救无效死亡,K被以“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在刑事法庭被判了三年。民事法庭上,K一见到我就哭天喊地求我想办法救他。我白了他一眼,说:“我这个专业人士千叮嘱万叮嘱叫你不要揽责,你不听。别人忽悠你一句你就乖乖上钩。我不知道有什么能救你。”
有知友问我有没有对K进行骗保调查。我这里补充一下:没有。。因为K开的是货车,超载,肯定会被判一些责任。而且K只投保了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撞死人是肯定不够赔的。。所有进行骗保调查已经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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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在评论区里继续提问,我尽量回答。再一次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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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强烈建议配合。因为交警要求快处快赔的案件通常都是损失不大、责任简明的案件,而且快处快赔中心一般都是和保险公司有合作的。你坚持在原地等交警、保险反而更浪费时间,更何况交警本来可以不来,被你强硬要求过来,心情不好,多半会找名目送你一张牛肉干。如果你们的事故造成的了交通堵塞,那就吃定了。。。
哪一方的赔偿比例大,由哪一方进行回收。
其实这方面并没有明文规定,都只是市场规则而已。。
50%一般看对方是什么性质。是客户的话,保险就会要求旧件归自己所有。这是霸王条款,但正如上面说了,市场规则,你也只能遵守。如果双方都是保险公司,就由旧件公司按比例划分残值。。
这句话我不是很懂,意思是不是旧件由4S店处理,然后残值在维修费里扣除?
这种情况保险大多数是不愿意的。
因为很多时候4S店要求更换的零件是还可以维修的。保险按照更换的价格定损,但实际上4S只是修了,即使扣掉残值,修理厂的利润也比直接按修理来定损大得多。。这方面水很深,所以保险公司会在定损时在定损的配件上贴上标签。而且维修金额比较大的时候,保险会要求维修完成后验车,就是为了要确保修理厂没有以修代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