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那些被查的“作家”高官

内蒙古被查的“作家”高官

在内蒙古,有几位高官不仅身居要职,还兼具“作家”身份。然而,他们的文学才华并未能为他们的政治生涯增添光彩,反而因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以下是几位具有代表性的被查“作家”高官:

一、佟铁顺

佟铁顺,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是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得力干将,被媒体称为“草原金融的忠诚拓荒者”。然而,他的另一面则是“作家”。他出版了《情致心语》和《求索视界》两部作品,其中《情致心语》为诗歌集,《求索视界》是论文集。这两本书都在他担任自治区农信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期间出版,并在系统内销售。

2020年9月,退休3年的佟铁顺被查。经查,他存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规收受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包括利用职务便利在本系统销售个人书籍)、干预插手工程建设、违反生活纪律以及非法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最终,他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内蒙古那些被查的“作家”高官

二、赵黎平

赵黎平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厅原厅长,同时也是一位“著名作家”。他热爱文学,曾利用业余时间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学习三年,并加入中国作协。他的笔名是“槁木先生”,出版过多本长篇小说、杂文集,还发表过诗集、散文、电视剧本等。其中,《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大梦谁先觉》等作品广受好评。

然而,赵黎平并未能守住法律的底线。2015年3月20日晚,他枪杀情妇,这一事件彻底将他打下地狱。2017年2月28日,他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同年5月26日上午,他被执行死刑。

内蒙古那些被查的“作家”高官

三、郝泽军

郝泽军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主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等职,也是一名公安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他先后在国家级、省市级报刊上发表诗歌、散文、中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等作品,并多次荣获国家和自治区级文学奖项。其中,他的长篇小说《大河人家》在十届《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评选中获评特别奖。

然而,郝泽军的文学才华并未能掩盖他的违法违纪行为。2021年3月19日,他被查。关于他具体的违法违纪事实,需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通报。

内蒙古那些被查的“作家”高官

综上所述,这些被查的“作家”高官虽然具有一定的文学才华,但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也违背了人民的期望和信任。他们的案例再次警示我们,无论身处何种位置,都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