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木图宣言全文

阿拉木图宣言全文

《阿拉木图宣言》的核心内容概述如下:

参与国包括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白俄罗斯等11个共和国,它们承诺构建民主法制国家,建立在彼此承认主权、尊重平等、自决权、非干涉内政等原则基础上。这些国家同意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重视人权与自由,履行国际法义务。它们尊重领土完整,认识到友好、睦邻和互利合作对国家及和平安全的重要性,肩负着维护公民和睦与民族和谐的责任,并忠实于联合体协定的宗旨和原则。

宣言强调,联合体成员国通过平等协作机制,如协调机构,遵循均等原则进行合作,以维护国际战略稳定与安全。军事战略力量和核武器监督将保持统一,同时尊重各方成为无核或中立国家的意愿。开放给前联盟成员国或其他认同联合体宗旨的国家加入,合作构建共同经济区域和欧亚市场。随着独立国家联合体的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职能将结束。成员国需按照宪法程序履行前联盟条约的国际义务,并坚守宣言中的原则。

有两个阿拉木图宣言,一个是指国际初级卫生保健大会在1978年为保障并增进世界所有人民的健康而订立的;一个是1991年由原苏联11个加盟共和国宣告成立独立国家联合体及苏联停止存在而订立的。为了区分,以下分别称1978年宣言和1991年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