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问题牵涉挺广的,涉及到了神学、神秘学、民俗学、历史学跟语言学(希伯来语、希腊语、拉丁语)一大堆。
现在只有手机在身旁,就只简略说下:
如果你认同路西法是魔鬼,那么祂就等同于撒旦。
如果你不认同路西法是魔鬼,那么路西法跟撒旦就没关系。
先来捋一下这个逻辑。
巴比伦王(并不一定是特指尼布甲尼撒二世)在希伯来语旧约以赛亚14-12中被隐喻为迦南神话巴力循环中骄傲的金星神阿塔尔attar。
巴比伦王符合犹太教旧约中关于撒旦的定义(即阻碍者,希伯来文单词撒旦在旧约中至少有六层解释,可以泛指一切违背耶和华意愿的人类自由意志),巴比伦王在旧约的言行后来又被基督教追认为灵体撒旦附身的表现。
撒旦在新约中被明确指认为魔鬼、古蛇、大红龙。
所以,巴比伦王=撒旦=魔鬼。
迦南神话巴力循环中关于金星神的描述(从撒丰山王座坠落到地上,转而统治dead river)与新约启示录中关于大红龙(撒旦)坠落到地上被封印于无底坑基本吻合。所以金星神阿塔尔也被基督教追认为撒旦的象征。
金星神atter=晨星+昏星=希腊语Eosphorus=拉丁语Lucifer
巴比伦王=撒旦=魔鬼=金星神atter
所以最后得出金星神atter=晨星=Lucifer=撒旦=魔鬼
所以如果你不认可Lucifer=撒旦,那么整个逻辑闭环就无法形成,Lucifer就仅代表晨星和带来光明之意。
而且Lucifer作为魔王这个角色的大部分构成要素都是从新约启示录中关于撒旦的描述内容里获得的灵感解构出来的。
Lucifer作为拉丁单词代表撒旦勉强还能说得过去。最让人诟病的其实是在早期英译本里依旧使用这个拉丁单词,而不是意译作英文morning star。然后在早期汉语译本又里继续保持音译翻成路西法,而不是晨星,哪怕用中国神话的太白金星也比这个强。
Lucifer等同魔鬼撒旦之名、跟天使的阶级分类在中世纪某段时间是获得教会跟在任教皇认同的,虽然这两点理论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就被教会又明令反对,但路西法这个ip的种子在此期间已经播下,之后被平信徒文艺创作者发扬光大。
很难评判堕落天使路西法这个ip到底正不正确。就像现代教会又不是吴承恩,犹太教先知跟基督教十二使徒才是吴承恩,教皇你最多算个章金莱,我们世俗文艺圈要怎么演绎路西法你管得着吗?谁说撒旦不能叫路西法?不能跟天使谈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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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补充一点干货
Lucifer这个词在新约没出现过,仅在旧约约《以赛亚书》第14章第12节出现过一次,它是怎么跟撒旦等同的呢?
那就孩子没娘,说来话长了,要从最早的希伯来语旧约追溯起。
以下是该节希伯来语原文(注意全句从右往左看,希伯来跟阿拉伯文、题写匾额的文书写方式类似)
אֵ֛יךְ נָפַ֥לְתָּ מִשָּׁמַ֖יִם הֵילֵ֣ל בֶּן־שָׁ֑חַר נִגְדַּ֣עְתָּ לָאָ֔רֶץ חוֹלֵ֖שׁ עַל־גּוֹיִֽם:
直译过来就是:
。者服征的国万?的上地到摔被么怎是你,子之明黎、人的耀闪,啊,来下掉上天从么怎你
跟最常见的汉语合和译本: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是不是差别很大?
其中又以 הֵילֵ֣ל (明亮之星)这一句差别最大, הֵילֵ֣ל 联系上下经文内容跟词根的标注在此处有闪耀、发光’2)‘夸耀或赞美’3)‘疯狂,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非理性,4)‘巴比伦王,这四层意思。
这个词本身并不带星辰之意,此处为什么会被译为明亮之星,则跟一出神话故事有关。
“הֵילֵ֣ל בֶּן־שָׁ֑חַר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
里的“שָׁ֫חַר ”是黎明的意思,也作为迦南神话中黎明之神沙哈尔(Shahar)的名字。黄昏之神则是唤作沙利姆(Shalim),两者为双子神,作为黎明和黄昏的标志,代表了一天的时间结构。是黎凡特系神祇第一代主神埃尔(ʾĒl)在海滨遇到的两个女人所生下的孩子(也有为天后亚舍拉所生双胞胎一说)。在今叙利亚乌加里特(Ugarit)万神殿遗址中出土的泥板中就有他们相关记载。
而 “בֶּן־שָׁ֑חַר ”意为黎明之子,这就牵涉到撒丰山第二代主神巴力(Baʽal,意为主人,在很多场合这个名字只是泛称,并不特定指某一神祗),天后亚舍拉(Asherah)一共70个儿子(也有77个和88个之说),其中最有名是巴力,巴力在其妹妹阿纳特(Anat)的帮助下战胜众兄弟取代父亲埃尔成为了第二代主神,希腊神话的奥林匹斯山神系基本仿照了这个结构,就连巴力跟阿纳特的骨科情节也如出一撤。
在乌加里特神话史诗《Baʽal Cycle》中,巴力被其兄弟降服及被吞吃(后复活),雷电风雨都消失了,大地失去了生机与丰饶,陷入了干旱。为了在巴力死亡后,诸神的王权不至空放,埃尔与亚舍拉决定让威严的金星之神阿塔尔(黎明之神沙哈尔的儿子,也存阿塔尔是亚舍拉所生一说)继承巴力的王座,可当阿塔尔登上撒丰山上巴力的王座,却发现自己远远不及巴力的伟大,不能如巴力一般上顶天宇,下踏大地,最后便放弃了神庭的王位,成为了大地之主。
《Baʽal Cycle》中译版节选:
《Baʽal Cycle》英译版节选:
Ashtar又被称作Attar、Athtar、Astarr、 Attarm,是一位在多种闪族文化中得到证实的星体神,他的头衔是强者(the strong one)。
金星(晨星)是仅次于太阳和月亮的天空中最亮的物体,比木星和土星更亮,但尽管这些行星在天空中升起得很高,金星却从来没有。于是产生与金星有关的神自豪地争取神中最高的位置并被抛弃的神话背后的原因。
在整个中东地区,金星阿塔尔的信仰都有广泛传播。在米沙石碑上的文字中,摩押人的民族神基抹似乎等同于阿塔尔,和他一样,基抹什也有着好战的性格。在阿拉伯半岛,阿塔尔被视为自然灌溉之神,此外他还扮演着星体之神、神圣的战士和保护者的角色。在也门,他有不同的方面来代表昏星和晨星。他在这些地区的崇拜作用比青铜时代的乌加里特要大得多,当地的铭文和亚述文本中的一些参考文献都证明了这一点。
比如埃塞俄比亚阿克苏姆帝国的铭文中也提到了他,这些铭文可以追溯到公元200-400年左右。阿克苏姆人将他视为天堂之神,并认为他是三位一体的一部分,其中还包括土神Beher(地球)和Mahrem(战争)。
《以赛亚书》第14章4~21节的形式是一首挽歌,用语带讽刺的笔调哀悼一度是世上无敌王国之君的死亡。4节上半说这位死后变得和凡人一样下到阴间的帝王就是巴比伦王,由于作者未说明是那一位巴比伦王,而悼诗本身又无具体描写,历史学者多所推测,有的说是亚述王撒珥根(公元前722~705年),此人曾攻取北国首邑撒玛利亚,以色列国亡在他的手上。此王死时正是以赛亚作先知侍奉的时代。也有人说是新巴比伦帝国建立人尼布甲尼撒二氏(公元前605~562),此人征服了犹太王国,造成了巴比伦之囚。但不少传统解经家,认为此处所作的描写非任何一个人能完全适合,以赛亚书喜欢用拟人法这种文学技巧,所以这里的巴比伦王不一定是特指某位国王,也可能是泛指历代暴君。
所以,所以希伯来文旧约《以赛亚书》此处是用一个当时迦南地区众人都知道的神话故事(金星之神阿塔尔德不配位,坠落到地面)来比喻巴比伦王因为骄傲而导致灭亡。
希伯来语旧约最早是被翻译成希腊语,当时在翻译“明亮之星”这句时,用上了希腊语单词“ἑωσφόρος ”(英译作Eosphorus,汉译厄俄斯福洛斯)。这个单词在当时算是一个新造词,最早出现在荷马的《伊利亚特》第二十三章226-227节:
除了使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外,ἑωσφόρος与之前所通用的Φωσφόρος(英译Phosphorus,汉译福斯福洛斯)在词面意思上并没有什么差别(都是闪耀的、发光的、启明星之意)。这也是现存希腊文文献里晨星第一次被拟人化。
至于启明星被赋予神格,则是之后公元前8世纪赫西奥德创作《神谱》时的事了。
福斯福洛斯在希腊被描绘成掌管黎明时升起的金星的神祇,而掌管黄昏时出现的金星(太白星)的神祇则是他的兄弟赫斯珀洛斯。古希腊人(以及大部分古代民族)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知道早晨出现的启明星和傍晚出现的太白星实际是同一颗星。
在希腊神话中爱神阿佛洛狄忒作为十二主神之一其实并不代表金星,古希腊人对星体神祗并不感冒,所有的星体神都属次级神祗,而且大部分都是由黎明女神厄俄斯与群星之神阿斯特赖俄斯的孩子,福斯福洛斯与赫斯珀洛斯与不例外(由有一说法两人是厄俄斯诱拐凡人后所生)。
福斯福洛斯俩兄弟在希腊神话可以所作是小透明了,他们的日常工作就轮流是帮母亲还有舅舅太阳神赫利俄斯(阿波罗是光辉跟艺术之神)打理战车。
番外:在奥维德的《变形记》中出场的伟大战士Daedalion与色萨利国王Ceyx被认作是福斯福洛斯的子嗣。赫斯珀里斯花园(金苹果果园)里仙女三姐妹也被认作是福斯福洛斯的女儿。
用希腊神话中代表金星的福斯福洛斯来对照迦南神话中代表金星的阿斯塔,其实翻译得并无太大问题。
众所周知,暴发户罗马人的神话体系基本就是照抄的希腊神话,所以在后来希腊语旧约被翻译成拉丁语时,很就在罗马神话中找到了跟福斯福洛斯相应的神话人物来翻译“明亮之星”,那就是Lucifer(最早中译为路喀斐耳)。
如果说晨星赫斯珀里斯在希腊神祗里是小透明的话,那么晨星Lucifer在罗马神话的地位里则更惨,在古罗马时基本上不被当做真正神祗被崇拜,只能作是个神话人物,因为罗马神话形成时,罗马天文学家已经搞清楚了晨星和昏星皆是金星,而金星的位置已经被维纳斯占据了。
所以关于罗马神话中的Lucifer,几乎没有什么独立的叙述,每次出场都是随着其母亲黎明女神欧若拉(Aurora)出来当背景板。他在罗马神话里形象跟小爱神丘比特类似,皆是永远长不大的婴孩,特征跟赫斯珀里斯一样,都是手持火炬(欧若拉也继承了希腊神话中厄俄斯的同款战车)。
虽然晨星Lucifer的形象很幼齿,但是Lucifer这个拉丁单词的寓意还是挺美好的,其中Luc是光明之意,fer是带来之意,合一起就是带来光明的意思。
《教义问答》第2156条建议基督教徒给孩子起一个圣人的名字,而路西法就是一个圣人的名字。
比如罗马帝国公元4世纪是撒丁岛的主教Lucifer of Cagliari,他在撒丁岛被尊为圣人,还是基督教早期教派路西非尔(Lucifer)派的领导者,并作为教皇利贝里乌斯的代表参加了355年的米兰主教会议,为因反对阿里乌派而受到谴责的亚历山大主教圣亚他那修辩护。对圣亚他那修的谴责得到了占多数的阿里乌派主教的批准,而圣路西法则被君士坦提乌斯二世皇帝流放。朱利安皇帝即位后,他得以返回撒丁岛,继续担任主教。卡利亚里西北处的小镇瓦莱尔莫萨 (Vallermosa) 在 每年5 月 20 日这几天里,还会庆祝圣路西法节,并在镇上举行圣路西法游行。
卡利亚里的圣路西法并不是唯一一位名叫路西法的圣人,还有一位名叫圣路西法的烈士牧师和一位名叫圣路西法的女殉道者,两人都来自撒丁岛。公元4世纪,出现了锡耶纳的路西法主教,他是圣安萨努斯的继承人。这让我们可以认为路西法是一个常见的基督教名字,至少在撒丁岛和托斯卡纳地区,基督徒当时并不认为它暗指撒旦。
而且在拉丁圣诗中,还有直接以路西法比喻耶稣的例子,比如公元四世纪普瓦捷主敎希拉里乌斯的名作《灿烂的光源》(Lucis largitor splendide)。相关的诗节如下:
这里的路西法不是指晨星,而是基督作为载光者的象征,否则不可能比太阳更亮。至于圣经中,《彼德后书》1:19 也使用希腊文路西弗的晨星 (phosphoros) 比喻基督之光:「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直等到天发亮、晨星 (phosphoros) 在你们心里出现的时候,才是好的」。
无独有偶,耶稣在《启示录》22:16 则自称为等同路西法的晨星:「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为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路西法的这种用法是那些在拉丁教区或梵蒂冈参加过复活节守夜活动的人也会遇到的,因为在《新罗马弥撒书》、复活节守夜公告中提到了逾越节蜡烛颂赞歌,即“Exsúltet ”中唱道 :
翻译成英文为:
但是,在教会释经学发展的过程中,启明星这颗最亮的星还是被等同于灵界的魔王、污鬼的统帅了。这一思想的最重要的推动者,就是亚历山大城的奥利金(Origen of Alexandria)。
奥利金是早期教会灵义释经的大家。他始终认为,《圣经》经文中常常蕴含着比字面意义更深的属灵含义:“我们要负责地查考《圣经》,不能在字面含义上理解了文本之后,就认为自己已经掌握了其中的意思。”正是因为“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后书》3:6),所以有必要超越字面含义,来领会属灵含义。有些时候,字面含义甚至是讲不通的,只能以属灵含义去理解。而异教哲学家正是因为不懂得律法书和先知书还蕴含着更深层的教义,才会在字面上犯下低俗的谬误。《以赛亚书》自然也不例外。在奥利金看来,那“明亮之星”必然曾是光明的承载者,之后却从天堂坠落。它绝非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因为凡人不可能从天上坠落,不可能承载光明,不可能在早上升起。在讲论《以西结书》的时候,奥利金还将《以赛亚书》14:12与《路加福音》10:18放在一起,认为这两处经文指向同一个事件,即魔鬼从天上坠落。在另外一处,他也提到“明亮之星”就是坠落在地上的魔鬼,在宇宙性的战斗中,它被基督所击碎。
在奥利金之前的时代,基督教教义中的魔鬼论就已经大体成型了, 这是非常重要的神学组成部分,涉及到始祖堕落、自由意志、神义论、救赎论等问题,早期教父也以一套完整的教义理论来回应马西昂(Marcion of Sinope)和灵知派二元论和极端预定论倾向的挑战。在这一背景下,奥利金用灵义释经将《以赛亚书》中的“明亮之星”和《耶利米书》中的推罗王都理解为魔鬼,进一步扩充了魔鬼论内容的经文支持。作为神学家和释经家的奥利金的影响非常大,而《以赛亚书》14:12的“明亮之星”等于魔鬼的说法,也被广泛接受。后继的以希腊语写作的神学家,包括亚塔纳修(Athanasius of Alexandria)、纳西昂的格列高利(Gregory of Nazianzus),都有相似的论述。亚塔纳修在论述受造之物的荣耀的时候,直指“明亮之星”为不守本位而偏行邪路的,因为偏行邪路,便失去了原本的荣耀。而纳西昂的格列高利写道,“明亮之星”(eosphoros)得名是因其光芒,后却由于自傲反叛而成为“黑暗”,并被称为“黑暗”。
在这个阶段,虽然“明亮之星”(eosphoros, lucifer)被认定为魔鬼,但尚未被视为魔鬼的固有名字,不然教父们也不必花上这些篇幅来诠释这个词的意义和来历。当时,人们并没有以“明亮之星”为忌讳,所以当时还有以“ lucifer”为名字的主教。
拉丁教父奥古斯丁也继承了奥利金和其他希腊教父的释经进路。在《上帝之城》中,他也将《以赛亚书》14:12与《以西结书》28:13并列,认为巴比伦王与推罗王都是比喻,实际描述的是魔鬼。 这与奥利金如出一辙。在论述《约翰福音》的时候,奥古斯丁比较详细地讲到了魔鬼的由来:“某个被叫作Lucifer的坠落了;他曾是天使,却成了魔鬼,正如经上指着他说的:‘Lucifer曾早晨升起,却坠落了。’”接下去,还解释了Lucifer这个称呼的由来:“因为,他蒙光照,便发出光。”但是,因为他不守真理(约8:44),就沦入黑暗。
不仅如此,奥古斯丁在论述《约翰福音》的时候,引用的是老拉丁本《圣经》,其中的《以赛亚书》14:12“Lucifer曾早晨升起,却坠落了”是单数第三人称形式的Luciferqui mane oriebatur, cecidit。这与七十子译本的sunetribē eis tēn hoapostellōn pros tanta ta ethnē一致,却与原文的呼格不同。而哲罗姆编译拉丁通俗译本的时候,将这节经文的呼格形式正确转译到了拉丁文中,使Lucifer成为了直接面对、直接呼告的对象,使Lucifer的“名字”性质进一步确立。拉丁通俗译本是此后一千多年使用最为广泛的《圣经》版本,“路西法”是魔鬼的又一个名字的观念,也就越发深入人心了。
及至中世纪,路西法即魔鬼的观念已经被普遍接受。中世纪神学的集大成者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沿着奥利金、奥古斯丁的路线继续走下去,对魔鬼论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在《神学大全》这部巨着中,他援引了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指巴比伦王与推罗王为隐喻;经上的Lucifer就是魔鬼。 接下去,他还引用了教宗大格列高利的福音书讲章,说魔鬼本为位份最高之大天使,却因傲慢这一至重之罪而从天庭堕落。
天使或灵界的存在分为若干等级,这种观念早在教父的时候就出现了。比如,奥利金认为存在着各种灵(spirits)和“掌权的”(powers),其中有撒拉弗、圣天使组成的天军、“有位的”(thrones)、“主治的”(dominions)、执政的(principalities)、掌权的(powers),等等。与此类似,亚塔纳修也提到了各种“掌权的”“权柄”(authorities)“有位的”以及“主治的”。安布罗修也提到了“基路伯”“撒拉弗”“有位的”“主治的”“能力”“天使”“大天使”的不同等级。 纳西昂的格列奥利也提到了天使一共有九级,和后世的天使九级说很相似。 在这些说法之中,最有影响力的当属托名狄奥尼索斯(Pseudo-Dionysius)的九级说。在《论属天等级》(The Celestial Hierarchy)一书中,他将九级天使又细分为三等,每三级是一等。
及至中世纪,天使/魔鬼等级论就固定了下来,在中世纪的戏剧中,天使九级说成了较为普遍的说法。路西法曾经是最高级别的天使,之后却堕落成为最邪恶的魔鬼的观点大行其道。正如在英国的约克(York)所上演的神秘剧中,上帝对路西法如此说:“在一切权能之中,我造你最为似我。我造你为宰制,是我能力的镜像。我造你有福而极美。我为你起名叫路西法,光的承载者。”
在中世纪的各种体裁的文艺作品中,无论是神学和文学书籍、手抄本绘画,还是民间上演的神秘剧,路西法已然被当作了魔鬼的本名。在十二世纪后半期绘制的“乐园”(Hortus Deliciarum)图册和解说词中,路西法被描画成头顶光圈身生双翼的大天使,与其他堕落天使谋划反叛,却被米迦勒和忠於上帝的众天使摔在地上。 在十四世纪初成书的巨著《神曲 · 地狱篇》中,路西法就是撒但的别名。但丁把它描写为地狱第九层第四圈的巨怪,嘴里嚼着卖主的犹大。 在英国的柴斯特(Chester)演出的神秘剧集成中,第一个就是“路西法的坠落”(The Fall of Lucifer),每轮必演,深深地影响了普通民众的宗教参与和宗教认知。 14世纪晚期,在威廉 ·兰格伦(WilliamLangland)所著的《农夫皮尔斯》(Piers Plowman)中,路西法曾经是级别最高的天使长,却因其自傲而堕落,成为群魔之首,迷惑始祖,与基督为敌,但最终落败而被除灭。
在中世纪,以路西法为魔鬼的名字,并且描写路西法如何因其自傲而从天堂堕落的叙事非常多,数不胜数,上文仅仅举了几个例子而已。但是,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当时还存在着一种次要传统,将路西法和撒但区别开来,只有路西法才是完全对立于上帝的魔鬼(the devil)。比如,在我们提到的威廉 ? 兰格伦的《农夫皮尔斯》中,路西法是魔王,撒但的级别低一些,是他的随从。不仅如此,魔界的成员之间并不团结,常常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每个鬼魔都会自行其是,而路西法也会受到撒但的抱怨和批评。在15世纪法国的阿尔努尔 · 格雷班(ArnoulGréban)所着《受难神秘剧》(Le mystère de la Passion)等作品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同样的情型。 按照美国宗教历史学家杰弗里 · 波尔顿 ·罗素(Jeffery Burton Russell)的看法,将路西法和撒但区别开来的这种传统,虽然在中世纪时常可以见到,却并不是一个体系完整、有历史传承的叙事,而且不被正统神学所接受。因此,这更多是一种文学手法而不是神学立场。路西法和撒但的区分,常常是出于文学作品中对话的需要,作者要以这种方式来描述魔鬼视野中的世界。
到了宗教改革的时代,“路西法是魔鬼的名字”这一观念仍然非常普遍,是当时的宗教共识,以至于影响到了译经时的词汇选择。举几个英文译经的例子:1560年的《日内瓦圣经》(The GenevaBible)、1610年的天主教杜埃本《圣经》(Douay–Rheims Bible)、1611年的钦定本《圣经》中,《以赛亚书》14:12依旧保留了Lucifer的称谓。1885年,《旧约》英文修订本(English Revised Version)完成,虽然是根据原文对钦定本进行了修订,但是Lucifer的称谓也没有更改。直到1952年《旧约》标准修订本(Revised Standard Version)出版,“明亮之星”才被翻译为day star,而不是Lucifer。天主教杜埃本《圣经》则一直保留了Lucifer的叫法。
在宗教改革时代的文学作品中,我们也能看到很多对路西法形象的诠释和再塑造,这些都是以路西法为魔鬼本名。在斯宾塞的《仙后》(The Faerie Queene)中,“傲慢之殿”(House of Pride)的主人名叫Lucifera,这个名字即是Lucifer的阴性形式。她僭越称王,代表着七宗罪中的第一宗罪傲慢。她坐着由六头野兽拉的车,每头野兽上都坐着一个谋臣,而他们就是七宗罪中的另外六宗。 在弥尔顿的《失乐园》中,路西法本为天使之中最耀眼的,却僭越自夸为自有永有,并且率众反叛,终而败退而坠落,而他的名字也就从“明亮之星”变成了撒但。这部书不仅基于之前的释经和教义学传统描述了魔鬼因何堕落,还解释了“路西法”和“撒但”这两个不同含义的名字的起源。 弥尔顿的写作目的是要“向人昭示上帝行事的公义”(justify the ways of God tomen),而《失乐园》中极深的教义色彩也影响了后世的魔鬼论,其中就包括名叫路西法的大天使之堕落。
下附各译本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