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本质是什么?

认识的本质是什么?

认识的本质: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能动反映。

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唯物主义反映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和唯心主义先验论(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把认识看作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

辩证唯物主义能动反映论与旧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区别。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继承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直观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论)的合理前提,又克服了它的严重缺陷,坚持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实践观。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区别。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

(1)它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

(2)它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

认识的特点:

(1)反映性(摹写性):反映特性是人类认识的基本规定性,反映特性就是摹写性,表明了反映客观性。

(2)创造性: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反映的创造性)。

(3)反映、摹写、创造性统一:在人的认识活动中,反映的特性与能动的创造特性,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唯心主义先验论认为认识是一种主观自生的东西,其表现形式有中国古代的“生而知之”思想、西方古代的“回忆说” (把认识看成是对头脑中已经潜在具有的东西的一种回忆)、西方近代的“天赋观念”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