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对有必要说清的朋友说“拐卖一直就有死刑,而且是刑法451个罪名中最重的罪名之一,比故意杀人判的重;没必要跟风瞎转”
2、如果有必要,再解释一下“法不在严而在必行”的含义和作用
3、为何有时法律人和非法律人对事情的看法不同?——法律人除了具备常人都有的良知、道德、善良,还懂得法律知识,法律人草拟的法律制度、适用法律对个案推断出的结论(如刑事案件的判决),是基于其专业知识,是基于其经过数年学习而掌握的法律知识、经过数年或数十年运用法律知识积累的经验(尤其是参与立法的学者)而分析、推导出的结论;而不掌握足够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在看待涉及法律的事情时,无法从法律角度加以分析,只能从道德等角度来评判,所以在与法律人持不同看法或得出不同结论时,修养稍差或比较喜欢喷的,就会有诸如以下看法“法律不好”、“法律没有人情味”、“参与立法的法律人没有良知”、“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没有人性”;其实还是回到最开始那句话,法律人除了具备常人都有的良知、道德、善良,还懂得专业的法律知识,所以法律人在分析涉及法律的事情时,只需要使用其专业知识即可,不需要放弃良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