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知砖头可以打死人,且郝某是在被死者郭某用砖头殴打时反杀,那郝某是在处于生命危险时进行的防卫行为,有什么问题?
郭某连续两次持凶器攻击郝某,难道就因为郝某没有死,就认定郭某没有杀人意图吗?
难道遇到歹徒,就只能选择被砍死吗?
某些还没被被砍死的法官,是不是要被砍死一次才能想明白这些道理呢?

已知砖头可以打死人,且郝某是在被死者郭某用砖头殴打时反杀,那郝某是在处于生命危险时进行的防卫行为,有什么问题?
郭某连续两次持凶器攻击郝某,难道就因为郝某没有死,就认定郭某没有杀人意图吗?
难道遇到歹徒,就只能选择被砍死吗?
某些还没被被砍死的法官,是不是要被砍死一次才能想明白这些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