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香港法律了解不多,所以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准确:
按照维基百科上的记载,主要是以当时的技术手段来说,没有办法毫无合理疑点地证明死者是死于殴打,以及被告的几个人一直在强调,他们之所以伤害这个死者,只是为了逼迫死者还钱,并没有杀害对方的意图,而给死者吸毒也是为了让死者活着,没想到给多了反而导致死者死去。
陪审团以6:1的比例接受并认同了他们没有谋杀的犯罪意念,所以判了误杀。
至于“HelloKitty碎尸案违法了哪些法律?”
由于三个被告初审判决如下:
陈文乐,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承认阻止尸体合法下葬罪判监3年;承认非法禁锢罪判监4年,刑期同期执行。
梁胜祖,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承认阻止尸体合法下葬罪判监3年;非法禁锢罪名成立判监6年,刑期同期执行。
梁伟伦,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承认阻止尸体合法下葬罪判监3年;承认非法禁锢罪判监4年,刑期同期执行。
所以应该是:
误杀罪
阻止尸体合法下葬罪
非法禁锢罪
以上法律条文引用自“電子版香港法例”:Hong Kong e-Legislation
而阻止尸体合法下葬罪的解释则引用自“Lawledge's Journal 法律一篇”:https://beginneros.com/articleDetail.php?article_id=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