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新员工的入职培训?

如何做新员工的入职培训?

对于新员工入职培训,除了熟悉公司文化、环境、办公流程、工作内容等常规性的培训内容外,作为专注于劳动法领域的律师,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法律方面的内容。

接下来,我从法律方面,讲一下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关键信息。

很多公司老板、人事都认为,新员工入职尚在试用期,公司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在这里,我必须指出,这是错误的观点。

试用期的设立,是让公司和员工互相了解的一个过程,但是作为享有主导权的公司,并不是可以随意辞退。

我们看看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除第39条和40条的一项、二项外,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说明,公司要解除,必须有依据,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9条和40条内容,见文章评论区)

有了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更是必不可少。而事实依据,就必须在入职培训时,做到位。

在试用期若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依据“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一条。而如何才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需要公司来证明。

所以,在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时候,公司需要做:

1、《规章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员工手册》等内容的培训学习、学习结束后考核。在这一环节中,公司应该注意登记,如“关于XXX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签到表”、“关于XXX公司规章制度培训学习完成确认表”这样的,然后,让新员工签字、日期写清楚。

2、《员工手册》领取确认单。同样的,员工签字、写日期。

3、《告知单》,员工签字、写日期。告知的内容,如公司的录用条件有1、2、3......,出现什么情况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出现什么情况是不能胜任工作、给公司造成多少金额的损失是属于严重违纪等等,与规章制度等规定,结合起来的内容的告知。

4、录取所必要的证件的复印件,由员工签字确认“承诺本人提供的该材料内容真实”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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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公司能做到这些,就已经为后续的用工节省了时间、精力,而且,在必要时候,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而对于新员工,在自己签字的时候,也已明确知道了公司的相关规定,知晓了哪些红线不能踩,在往后的工作过程中,亦能做到时刻警醒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