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请自来。
二审视频网上可以看到,诸君不太相信的话上网自寻后再来质疑我。
找了个博主对二审视频的文字版总结
网上还有其他版本的类似于这样:
两个说法区别挺大的,但是大家自己看看视频就知道哪个是真的。
所以明显第一个是真的,第二个据说是有名的田园女权所以这里不作为论述证据了。
总结一下这件事的大概:
1.作者狗娃子天一的小说内容是:未成年17岁男孩子强奸囚禁虐待男老师,基本上百分之90的肉吧,其他情节抛开真的没剩什么东西了。(不要跟我说17岁已经具备成年能力了云云,联合国规定了18岁以下就是未成年,我国法定也是未成年,讲什么阿拉伯国家未成年婚姻合法的,您可以移民)
2.她的书被举报是因为一个小学生的妈妈在孩子书包里发现了这本书给举报的。所以这里就已经坐实了她的书已经卖给了未成年。
3.微博上很多大v同人圈太太为她发声,还有一些夹带私货的博主混淆视听带节奏,说她出版作品不到4000,二审中的证据已经很清晰了,7000实锤,交易记录都可以查到,卖给多少个未成年人都能查到
4.她的作品还有很大部分的网络点击率,之前看到一个统计说的是15万的点击率。
这里我提一个我个人的观点:目前适用的1998年的司法解释,彼时还没有网络传播这一款项,所以公诉人起诉提到的证据也没有提及网络传播,如果真的像网友所说,以前的法解不应该适用这个情况,那按现在网络传播量来说,天一很可能会判到10年以上。
5.之前网上的大v说:
天一一审的时候根本没有律师,是法院不让她请律师!
⬆️真实情况是一审的时候她自己没有请律师,按照规定法院给她请了援助律师她拒绝了
天一案公诉人逻辑混乱,混淆视听!
⬆️看过二审视频就知道检察官真的蛮厉害的,除去气势确实挺强的,逻辑十分清晰。而且这里公诉人真的台了她一手,完全没有提及她作品中未成年人部分,也算是希望从轻处理了。
公安非法取证,程序瑕疵,伪造证据!
⬆️公安是天文台购买了她的书,送到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了再去抓人,程序没问题,瑕疵是因为鉴定结果没有签字。不存在伪造证据和非法取证。
6.个人认为,天一的律师可能有点傻,二审申请重新鉴定,这一鉴定过来里面的未成年内容怎么判、是否算新的证据还真不好说……
7.公诉人提出的发回重审。如果重审的话,重走一遍流程,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可能真的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减刑的话:法律规定的三个档位,她最低不会低于5年的。
8.关于排版小姑娘和印刷厂。
二审已经说了,印刷厂天一供出来的,没得跑。排版小姑娘谁供的暂且不说,但是根据一二审口供,她参与了校对,从事这个工作也不是第一次了,所以一审按共犯处理的,给了最低档位4年。
发回重审的话,继续按共犯处理,最低3年,不按共犯算,最低几个月,最高也是3年左右。
9.关于天一自己原生家庭还有亲戚好友之类的,瓜我吃了好几天,但是咱们就事论事吧,别人的私生活还是别多评价了。
10.她自己应该也是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的。她的粉丝就说了她之前在群里就说过最近风声紧,要小心之类的。
以上是一些看法和解读。
补充一些争议焦点:
1.十年真的很重吗?
当然重了。
但是看两个新闻:
我寻思着十年对两个小伙子也挺重的…
但是我支持减刑!我支持减刑!我支持减刑!说三遍免得被无脑喷子喷…
另,别和我说强奸一个人判3年,写色情小说卖给6000多个人判十年之类的对比,对比一下受害人数量OK?
再另,希望重审能够减刑,毕竟妹子写小说也不容易,但是不可能无罪。
2.为什么不能搞监管分级制度?
分级制度难搞啊!
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你看看现在有多少网吧的角落里缩着初中生在吃鸡的…
不能向未成年人售烟酒,我高中的时候穿着校服去买烟,老板都懒得看我一眼……
在我国人力物力财力精力这么有限的情况下,分级搞起来太费力不讨好了。咱们不还是在脱贫么……
所以我们成年人想看成年内容,何必和未成年人走一个道呢,我们的途径比他们多很多啊。
3.欧美国家的分级制度就很成功啊?
欧美国家分级制度其实很水。大概就是网站弹出来一个框问你有没有18岁,自己选yes or no
台湾为例:
综上,分级制度任重道远,咱们人口基数大,未成年人多,网络监管怎么管,管哪些,管什么程度,真的很难说。
以上,侵权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