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萨克自治州并非正儿八经的副省级单位,其争议很大,理由如下:
1、
没有任何文件明确伊犁州为副省级州。
2、在国家的15个
和计划单列市中并没有
。根据1994年2月25日,
的发文(中编〔1994〕1号)。(副省级单位含
、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沈阳市、长春市、
、南京市、杭州市、
、武汉市、广州市、
、西安市)、5个计划单列市(
、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厦门市和深圳市还是经济特区)及浦东、滨海、两江三个
)。 国家在正式文件中提到副省级单位的时候,也从来没有提到过伊犁州。
3、所有副省级及以上干部都是中管干部,由中央任免,
州四套班子一把手并非为中管干部,也非由中央任免,而是自治区任免(主要指书记和州长,人大主任和政协主席是选举的)。另外,其州党委书记并非自治区党委常委兼任,甚至连其他三套班子的其他副职兼职都没有(当然,这一点说服力还不太强,仅仅是为了佐证一下而已,因为全国其他副省级地区的党委书记全都是党委常委兼任)。
4、由于副省级级别不明确,
州领导的级别也存在特殊和混乱的情况。比如说州人大、政协的正职为正厅级,州党委常委、人大副职、政府副职、政协副职基本为副厅级,但偶尔也有个别常委和其他班子副职被明确为正厅级的。如果伊犁州是副省级单位,其四套班子的副职必定为正厅级无疑。
5、自治区在任命
州的书记和州长时,从未明确他们的级别为副省级,因为自治区没这个权力。那么就意味着,他们并不是名正言顺的副部(省)级级别。
6、
州所直辖县市均为县处级,并非副厅级,只是个别县市的书记会高配为副厅级。
7、说是地级,但在
州干部任命除了州上四套班子领导外,其他部门和单位也的确全部是按副省级序列建制的,它的各部委办局都是副厅级建制,这点在自治区是给予明确的,从每次自治区任命伊犁州干部时可以看出。
8、1953年12月,经政务院批准准备成立
哈萨克自治区,辖伊犁、
、阿山3个专区,属新疆省人民政府领导,行政地位相当于当时的行署一级。
9、在军事上更是明显,
州从未享受管辖其他地区军事机关的权力。伊犁
执行军分区一级的职责权限,并未执行省军区的职责权限,即兵役动员、预备役编组、民兵工作等。伊犁军分区和其他地州市军分区平级,均为正师级单位,隶属新疆军区管辖。
10、在行政权力运用上又有所区别,比如州人民法院是作为
2个分院之一存在(
哈萨克自治州、兵团),并非其他地州市的中院。
人民检察院下辖
分院和
分院。
11、
州是全国唯一的既管地区、又管县市的自治州,由于同级辖同级在行政上无法操作,于是就出现了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中的一个特例,
实际获得一个行政级别为地区级但享受副省级待遇的行政区划,处境仍然尴尬。隶属关系的特殊性,表现在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
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之间从1954年11月至1979年9月,曾经名义上存在着25年的代管关系。
12、另外补充一点,关于百度百科和维基百科上的内容的权威度:很多人误以为这两个网站上的内容就是权威,其实,要是完全了解这两个网站你就知道,他们的内容都是网友们提供和编辑的,并不是来自权威部门给出的权威答案,因此,这两个网站的内容并不是权威来源,也就不能当成权威来看待。当然,这两个网站提供的内容大多是真实可信的这一点也毋庸置疑,但存在不少谬误的地方也是客观事实。因此,以后不必完全奉这两个网站的内容为真理和权威。
如果伊犁州是正经八百的副省级州,就不会有上述争议了。
所以,伊犁州肯定不是国家承认的副省级州,但她在很多地方确实有副省级州的特点。就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