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停用死囚捐献器官值得肯定?

为什么停用死囚捐献器官值得肯定?

死囚的器官如果允许移植,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预约对接受体,宣判那一刻还是执行那一刻?

死囚有的是缓刑,有的还可能是冤案。死囚在服刑期间也有改判的机会。这些都让移植变得不确定。

移植死囚器官这件事还可能被权力或者金钱所利用。比如患病者为了得到器官,买通司法部门,把犯人往死刑里判,或者不让表现好的死刑犯减刑。这违背了法律的公正。

如果说可以在执行死刑后再允许移植。但要控制这件事的成本太高,钱权的诱惑和压力任然存在。索性一刀切,不允许死囚器官移植。

以上是我想到的停用死囚器官移植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