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格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是要结束的。
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排除会因为案件数量太多,各部门之间经办后转交花费时间等问题,可能会比45日要长一点。但是,从收到受理通知的那个日期开始计算,仲裁超过45日没有出裁决的,可以及时联系仲裁,询问情况,倘若没有正当理由一直拖着不作出裁决,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审理案件。
从法律上来讲,是否能赢,取决于你的证据和公司的证据之间的一较高下。
从我个人的观念来讲,我认为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能赢呢,实践中,公司收到劳动者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就马上付钱息事宁人的,很多。
终归,还是需要靠证据的:如果说没有劳动合同,那么需要你有证据能证明和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否则,就很难主张到其他补偿费用。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呢,这里不再赘述,有需要的知友们,可以点链接看我的这篇文章,里面写的很详细了:
附赠一张图,看懂劳动纠纷处理全流程:
记得点赞+收藏,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