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欢上一个有对象的人,或者喜欢了后才发现对方早有恋人应该怎么办呢?
虽然圣人说:“发乎情,止乎礼”。
可是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是不讲道理的,而且大多数时候都是非理性的。
但是,虽然如此,我觉得挖墙脚不是个好主意,如果我们喜欢的人已经心有所属,最好是选择默默离开,若是喜欢的太过严重,没有办法强迫自己离开,那就继续喜欢,但请不要告诉他/她。
对方已经有了恋人,你过去表白或是很明显的暗示,如果对方感情甜蜜就会觉得你很烦。如果恰巧对方感情不和,那你就起到了小三的作用,没准还会害得对方被舆论指责。总而言之,都是给对方平添烦恼。
如果你确信自己才是和对方最合适的人,比对方的现任合适一百倍一千倍,那就请默默提升自己,守望对方,然后心甘情愿的把自己当做备胎,当做对方都不知道的那种备胎。如果你的确信是对的,时间会给你证明。如果你的确信是错的,你也提升了自己,并不算输。
有人也许会问: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卑微。
的确是,但是没办法,爱一个人,并且是爱一个已经心有所属的人,这种爱,本身就是卑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