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亦菲为什么是美国国籍?

刘亦菲为什么是美国国籍?

这应该是一个美国移民法的问题。

刘亦菲的母亲L女士在刘亦菲未满18岁时(当时她只有大约10岁)与一位美国公民F先生结为夫妻。那么刘亦菲就成为了这位F先生的继女(step daughter),同时刘亦菲当时未婚(显然),在法律上刘亦菲就是F先生“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为了方便刘亦菲在美国生活、驻留、就学等实际需求,这位F先生就可以作为申请人(petitioner)填写提交I-130表格,为刘亦菲(他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申请美国的绿卡(permanent resistance,永久居留权)。在法律上可以理解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为子女申请移民签证”,签证类别通常包含:IR-2、CR-2、IR-3、IR-4、F-1、F-3、F-2A和F-2B。根据美国移民法,不同签证类别涉及不同的配额限制和排期。其中“美国公民为21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IR类绿卡”无需等待配额,而F类签证需要根据配额排期分批处理。所以以刘亦菲的情况,F先生为她申请绿卡是没有配额不需要排期的。并且刘亦菲当时已经以合法的非移民签证(比如F1学生签证)入境美国并停留超过90天,那么F先生可以在提交I-130表格的同时提交I-485表格为她转换身份(status),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根据《儿童公民法(Child Citizenship Act, CCA)》:

在刘亦菲合法取得永久居留权后,因为刘亦菲满足上述条件(父母中至少一人为美国公民、本人未满十八岁、她与为她申请永久居留权的美国公民父或母合法共同居住并受到实际监护),自动成为美国公民(对她本人来说,是几乎不存在“移民”这个动作的,她取得美国公民身份,是随着L女士和F先生缔结良缘,自动发生的,和她本人意愿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成年人移民那种一步一步的办理过程,她们家直接按照最终的公民身份准备材料就可以了,就相当于一位美国公民把他/她出生在海外的子女首次带回美国生活)。接下来,她的监护人后续只需要为她申请公民纸(N-600)以及办理美国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就可以了(可以理解为就和中国人办理中国护照的手续差不多)。

也就是说,刘亦菲成为美国公民,是因为她的母亲L女士与一位美国公民F先生开启了一段婚姻,并且这段婚姻缔结的时候刘亦菲未满18岁,她的美国公民继父合法的为她申请了绿卡。同时因为在绿卡申请提交的时候,她已经合法的以非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并停留超过90天,而且此时未满十八岁的她和她的美国公民继父实际居住生活、受到监护,根据法律她自动从永久居民转换成为美国公民,不是什么她十八岁时候个人的选择(有些人的说法真是充满恶意,令人作呕),她是未成年人也不需要什么宣誓,她出生时只具有中国国籍,属于归化取得美国国籍,也不涉及国籍冲突(很多美宝的情况,出生时合法具有两国国籍,natural born)。

根据公开信息,刘亦菲曾经在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皇后区Douglaston-Little Neck,就读于Louis Pasteur Middle School 67(public school 公立学校),当时是6年级(Grade 6,当地的小学一般是K-5年级/PK-5年级,初中一般是6-8年级,所以6年级相当于初中一年级)。

上图第一排中间的女学生疑似刘亦菲,女孩身前放置了一个小黑板,上面的文字大约是:

根据她当时的邻居在社交网站上公开透露,她的美国公民继父是一位华人律师,1990年代末时住在纽约皇后区,住址是XXX XXth Road, Little Neck, NY 11363(根据她当时的邻居透露,他们大约20年前左右已将此房屋以约10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不住在这里了)。

根据公开信息,这座由砖建造(美国普通房屋通常由木材建造,砖造房屋成本更高)的独栋房屋所在的学区是New York City Geographic District #26,学区内其中一所学校正是Louis Pasteur Middle School 67,从上面的住址到这间学校的距离大约1英里,路程约1.5英里,驾车用时约7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