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治自十一年九月大婚,十二年正月“亲政”,至十三年十二月去世。亲政期间,只有三件事可记。
第一件事,是经过恭亲王的安排,准日本大使副岛种臣与各国公使在紫光阁觐见一次,受“五鞠躬礼”。
第二件事,是为了讨好慈禧太后,很起劲地修理圆明园,却受了广东商人李光昭的骗。此人到处招摇,买了洋人五万元的木料,谎报为二十万两。同治皇帝听到以后,判其死罪。
第三件事是:在十三年七月三十日,一怒之下将恭亲王降为郡王,革去“亲王世袭”,同时革去恭亲王的儿子载澂的贝勒爵位及郡王头衔。原因是皇帝与载澂常在一处嬉戏,这一天“以细故失欢”。
不过次日,八月初一日,慈禧太后下旨,恢复恭亲王爵位与“亲王世袭”,赏还载澂的贝勒爵位与郡王头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