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起姚非拉还是得从三年半前的猪乐桃事件开始,
这是在虎扑上看到当年的发文与对战,猪乐桃和这次夏达一样,都是先从作品版权来说事,直接诟病夏天岛的运营不利,作者拿不到钱,版权自己拿不住,给别人做了嫁衣,却不能全身而退。
而上次的姚非拉则是选择走温情牌,从98年的和猪乐桃谈恋爱开始吐苦水,期间透露公司经营艰难。希望大家好聚好散,但在版权问题上有点划水的意思,不过细节问题上也算回应基本照顾到了,从各种资质上证明了自己的操作并无问题。
国漫圈子出这种幺蛾子甚至都称不上新鲜,当年郑插插被商业伙伴骗到闺女“彼尔德”版权不保,侥幸因为合作方的仗义等各种机缘才得以收回版权。而猪乐桃,从11年开始直接公开与夏天岛工作室撇清关系,但直至13年仍然被作品归属伤透脑筋。
如今夏达发文再次直击版权和钱的问题,虽然谈钱总是显得不太优雅,但这总归是一个避不开的话题。毕竟人是要吃饭的。
夏达发文之后 同事夏天岛工作室出身的 @女帝帝家的小新
也发文表示有话要说,问题同样直击合同与作品运营的问题。
重点直指姚非拉,不顾作者的生活,只想着长线套现。
其实很多不太喜欢夏达的读者会表示,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因为13年姚非拉与猪乐桃决裂事件中,夏达不管出于哪种原因,还是站队了姚非拉一边。
(图传不上来,放个地址看好了,微博上不算难找。)
虽然这个“黑历史”或多或少的为这个事件增加了不少黑色幽默,但国内版权问题的扯不清,画手合同的搞不明,成了近五年来国漫这个不算大的圈子的积怨。
到底是运营方成就了漫画家,还是漫画家沦落成运营方的一个挣钱工具,是我们这些圈外人极难讲清的。
国漫圈子发展的太野,甚至会让人想起前几年的电竞行业,但出版日渐式微的今天,漫画的依托与套现已经从出版业脱离出来,版权的重要性已经完全重过了版税。随着大量漫画网站的上线,共享经济的发展。漫画行业其实已经开始走向了网红经济的时代,但漫画个人与作品的影响力捆绑的并不是那么的紧凑。
从猪乐桃到夏达到小新包括前面提到的郑插插,每一个经营多年的作品一旦毫无代价的转移到别人手中,自己将会立刻变成手无寸铁之人。(举个例子:有人会记得《失恋33天》,但没多少人记得鲍鲸鲸是谁。)这种打击对于作者来讲是非常可怕的,有人讲好的艺术家会把自己的作品视作自己的孩子,其实这话不完全对,因为很多坏人也想把艺术家的作品变成自家的孩子。
国漫市场作为一个潜在的市场,作者与经营者的关系,未来几年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可以预见接下来的日子这种混乱依旧会屡见不鲜,甚至愈演愈烈。如果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到底谁有错,目前看来作者方是注定的吃亏,因为合同合法,大家意见向左时,想证明公司违规是很难的。
我们会气愤骗子坑人,我们批判这些骗子的不仗义,但我们不能把“正义的降临”寄托在骗子的怜悯上。(更何况大家只是合同办事呢)
作品版权的合同问题,应该成为现代从业人员的常识问题。这才是我们应该从类似事件中得到的最重要的教训。
夏达这件事姚非拉方面暂时还没有看到回应,我们还是先等等看姚有没有什么高论吧。
(想来估计故技重施吧,呵呵)
当然版权问题的归属,还是等更专业的人来评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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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细节更新的略快,大家直接去@
这个微博看戏好了,我就先不往知乎搬了。
关于合同细节等,爆料非常细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