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的方式分为两种:
原则上说,两种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可以选择民政局登记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不过,两种方式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也可以选择法院诉讼离婚,优势在于可以绕过离婚冷静期,劣势在于诉讼离婚收取案件受理费。
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选择选择民政局登记离婚,登记离婚后再另行处理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优势在于可以尽快完成离婚,劣势在于争议搁置,无法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
以浙江省为例,民政局登记离婚而言,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一)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如果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浙江省内,可以选择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