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重启的声音接踵而至。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就此密集发声,5月30日,在中关村论坛林草碳汇创新国际论坛上,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李高表示目前正在抓紧启动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各项工作,争取今年内重启CCER。
那么到底什么是CCER?什么是欧盟碳关税?
CCER、欧盟碳关税和碳市场有什么关系?CCER的重启又将有哪些投资机会呢?欧盟碳关税正式生效对我国企业和碳市场有什么影响呢?下文就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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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是由政府通过对能耗企业的控制排放而人为制造的市场。通常情况下,政府确定一个碳排放总额,并根据一定规则将碳排放配额分配至企业。如果未来企业排放高于配额,需要到市场上购买配额。与此同时,部分企业通过采用节能减排技术,最终碳排放低于其获得的配额,则可以通过碳交易市场出售多余配额。双方一般通过碳排放交易所进行交易。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主要是碳配额(CEA)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典型代表是欧洲的碳关税(CBAM)。
全国碳市场采用履约周期的方式,周期为两年。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为2021年,完成2019年和2020年的配额履约。目前在第二个履约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完成2021年和2022年的配额履约。
纳入行业方面,除全国碳市场目前仅纳入电力一个行业外,各试点碳市场均纳入多个行业,数量由5个-10个不等,且纳入行业类型不一,如下表所示。
碳排放配额(CEA)是指企业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额度。
碳排放配额交易,是政府为完成控排目标采用的一种政策手段,即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将该控排目标转化为碳排放配额并分配给下级政府和企业,若企业实际碳排放量小于政府分配的配额,则企业可以通过交易多余碳配额,来实现碳配额在不同企业的合理分配,最终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实现控排目标。
碳配额(CEA)市场交易情况:
1、交易数据与交易价格
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向2225家发电企业分配碳排放配额。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数据,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7月16日启动上线交易至12月31日累计运行114个交易日,完成了第一个履约期(19-20年),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开市,CEA价格48元/吨。
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量2.3亿吨,累计成交额104.75亿元。这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在2022年累计成交额突破100亿元大关。
截至10月20日碳配额收盘价报81.67元/吨,创全国碳市场成立以来最高碳价。2021-2022年度履约期将至,控排企业有清缴履约需求,市场需求量上行。2023年10月24日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为:开盘价81.51元/吨。[来源:全国碳交易]
2、清缴在即,企业惜售
目前生态环境部出于让控排企业循序渐进适应碳交易机制考虑,总体采取了较宽松的配额分配,配额盈余主要掌握在中国的五大电力集团,且普遍采取了惜售策略。
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是指控排企业向实施“碳抵消”活动的企业购买可用于抵消自身碳排的核证量。
“碳抵消”是指用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源或增加温室气体吸收,用来实现补偿或抵消其他排放源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即控排企业的碳排放可用非控排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增加碳汇来抵消。抵消信用由通过特定减排项目的实施得到减排量后进行签发,项目包括可再生能源项目、森林碳汇项目等。
抵消机制:作为碳市场的补充机制,可以用来抵消配额或直接参与碳市场交易。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CCER抵销CEA的清缴,目前全国碳市场抵消比例是5%,其他试点地区的抵消比例在5%-10%不等。
CCER市场交易情况:
1、发展历程
2012年国家发改委正式启动国内减排项目注册流程。
2015年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线,CCER进入交易阶段。
2017年由于CCER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发改委暂停CCER项目的备案申请受理。
2018年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宣布,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恢复上线运行,存量CCER交易重启。
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CCER管理办法和首批方法学。
2、交易数据与交易价格
根据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数据,截止2023年1月29日,全国累计CCER成交量达到4.52亿吨。其中上海CCER累计成交量超1.7亿吨,占比38.5%,排名第一;广东排名第二,累计成交7256万吨,占比16.1%;天津CCER累计成交6632.4万吨,占比14.7%,北京、深圳、四川、福建市场的CCER累计成交量均在1000-5000万吨之间,占比分别在3%-11%之间;湖北市场交易862万吨,占比1.9%;重庆市场累计交易229.3万吨,占比0.5%。
2021年碳市场活跃时期CCER价格39-42元/吨。2023年10月全国碳市场履约使用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买入价格预期为64.34元/吨,卖出价格预期为66.08元/吨。研究中心指出,全国碳市场履约使用的CCER价格有95%的概率落在64.34-66.08元/吨区间内,较上月大幅跃增。
CCER较碳配额的价格低一些,在抵销时的价值却是一样的,即1单位的CCER、1单位的碳配额均可抵销1单位二氧化碳的排放。
3、市场规模
CCER市场规模可以由量×价得到,决定因素为CCER签发量、CEA总量及CCER可抵消清缴比例。实际市场规模主要取决于碳价和实际抵消比例。
全国碳市场初期CCER需求量理论测算约2.25亿吨/年,据北京绿色交易所预测,未来全国碳市场扩容至八大行业后,纳入配额管理的碳排放总额规模将达到80亿吨/年,按照5%的抵消比例,届时CCER需求将达到3.5-4亿吨/年。
强制市场-碳配额(CEA):由生态环境部分配,企业剩余的配额量可在碳配额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目前国内碳排放交易以配额交易为主。
自愿市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自主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以CCER现货交易方式出售给减排企业。
一家控排企业的实际碳排放可以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政府分配的初始配额,二是购买其他控排企业的富余配额,三是购买自愿减排企业的CCER。需要注意的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CCER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处于地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行阶段,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
我国地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官网:
(1)北京绿色交易所:https://www.cbeex.com.cn
(2)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https://www.cneeex.com
(3)广东碳排放权交易所:http://www.cnemission.cn
(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http://www.hbets.cn
(5)深圳排放权交易所:http://www.cerx.cn
(6)天津排放权交易所:http://www.chinatcx.com.cn
(7)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https://tpf.cqggzy.com
(8)海峡股权交易中心:https://carbon.hxee.com.cn
(9)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https://www.sceex.com.cn
1、存量CCER以满足第二个履约周期清缴需求:市场中剩余的可流通CCER数量约为1000万吨,供给已十分有限,强化CCER审批窗口开放的必要性。(如果考虑CCER重启服务于今年的全国碳市场履约,那至少得十月份前重启。)
2、欧盟CBAM将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2026年1月1日起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2034年将完全取消免费配额。
3、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计划(CORSIA)为碳信用重要需求方,认可CCER。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标环保部总经理杨涛表示,中国民航业约97%的碳排放来自航空公司,航空公司碳排放主要来源于燃油发动机,一定时期内难以找到替代产品。民航业碳排放量大,但自身减排的渠道和手段相对不多,CCER重启以后,对民航业未来能以较低成本落实“双碳”目标,会是一个好的途径和渠道。
2023年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4个方法学。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此前公开表示,CCER的制度建设、方法学遴选,以及交易平台筹备等工作进展顺利,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重启CCER。[来源: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
林业、垃圾焚烧、海风板块均有望重点受益CCER发展[来源:国盛证券]。
CCER重启受益项目的优先级排序
CCER项目审定关注额外性原则,投资回报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的项目优先级、确定性相对较高。本文根据目前得到的信息,对受益项目的优先级进行了排序:
1、第一梯队:预计林业碳汇、部分可再生能源(如分布式光伏)、甲烷减排等将成为CCER排序靠前的审批项目。目前确定性最高的是林业碳汇和分布式光伏。
2、第二梯队: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有电价补贴,相关项目有大量投资者踊跃竞争。近年来垃圾焚烧发电经营情况较好,所以生物质能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的优先级可能会靠后。
3、第三梯队: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不断下降,部分项目盈利情况较好,且可通过绿电方式体现减排价值,如集中式光伏、风电等,预计CCER审批优先级别靠后。水电更是比煤电有充足的价格优势,不需要额外的资金支持。
而在上一次备案中,风电和光伏尚未平价,成为备案最多的项目,风力发电与太阳能发电审定项目总数达到1773个,占比高达61.8%。农业项目包括猪粪便沼气回收利用、禽类粪便利用和畜牧类粪便利用。此外,碳汇造林、低浓度瓦斯发电、工业余热利用、森林经营碳汇、热电联产等类型也均有10个以上的审定项目。
项目时间要求
(*注:可申请项目减排量登记的时间期限由项目对应的方法学规定)
项目类型要求
项目不能属于禁止项目,禁止项目如下:
项目应当有利于减碳增汇,能够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注:在正式发布稿中,删去了此前征求意见稿中“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较为明确的项目类型。)
项目开发要求
项目开发需遵循对应的方法学,分两种情况:
项目需具有真实性、唯一性和额外性。
项目及减排量备案流程
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流程
1、交易目的
2、交易主体要求
需在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设账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与交易。
3、交易方式
挂牌协议、大宗协议、单向竞价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交易方式。
4、交易平台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
交易流程主要包括六个步骤,依次是:项目文件准备、项目审定、项目备案/注册、项目实施与监测、减排量核查与核证、减排量签发。
通过以上六个步骤之后,方可在核证自愿减排管理中心登记注册CCER交易登记账户并投入市场进行交易。
CCER项目及减排量申请备案及交易流程图示
原备案项目及减排量处理方式
原备案项目:2017年3月14日前获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项目登记。
原已获备案减排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继续使用,即可用于抵销全国和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的清缴、碳中和等。
本文主要就林业碳汇项目进行介绍。
1、碳汇概念
碳汇是一种固碳减排的活动、机制,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碳汇有关项目产生的成果经国家登记备案后成为CCER。
林业碳汇是高性价比、强外部性的碳减排手段,从项目开发到最终签发需要约8-24月。相比于其他项目,林业碳汇项目具有高性价比和强外部性。高性价比:林业碳汇去除一单位二氧化碳的成本约为10-50美元/吨,其余碳捕捉途径成本均高于100美元/吨。强外部性:林业碳汇除了吸收碳排放外,还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扶贫和普惠等社会外部性。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林业具有多种效益,兼具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双重功能,是未来30-50 年增加碳汇、减少排放的成本较低、经济可行的重要措施。
2、中国森林碳汇生产总值核算
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和中国林业统计年鉴,按照国家正式颁布的《生态系统评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及联合国SEEA-EEA推荐的生态产值核算方法,对2013—2018年我国森林碳汇生产总值进行了核算,并与第八、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碳汇监测结果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表明:
2013—2018年,我国森林碳储量、碳汇量呈增长态势,碳储量年均增长3.58%,碳汇量年均增长14.95%。
在价值核算上,2013年我国森林碳储量价值为8044.24亿元,2018年为8824.20亿元,年均增长1.87%。
2013年、2018年森林碳汇价值量分别为142.23亿元和272.06亿元,2018年森林碳汇价值约占林业总产值的0.34%。
按相关研究提供的投入产出完全消耗系数计算的2018年森林碳汇生产总值为141.47亿元~152.35亿元,约占2018年我国GDP总量的0.015%~0.017%。
研究表明,2013—2018年,我国森林碳汇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呈下降态势,但森林碳储量、碳汇实物量呈增长态势。[来源:张颖,张子璇.中国森林碳汇生产总值核算及分析[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3、降水量对林业碳汇的影响
降水量对林地生长至关重要,我国林业碳汇资源主要集中在南方,充足的日光、高温、高频率的降雨都是有利于植物光合作用的地理条件,我国已备案的造林碳汇项目记录显示,年降水量800mm以上的地区平均碳汇达0.92吨/亩,显著高于年降水量400-800mm地区的0.57吨/亩和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的0.51吨/亩。
4、我国林业碳汇开发现状
截至2023年6月,国内共公示了97个CCER林业碳汇项目。其中,森林经营类碳汇项目23个,占比23.71%;竹林经营类碳汇项目5个,占比5.15%;碳汇造林类项目68个,占比70.10%;竹子造林类项目1个,占比1.03%。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EU-ETS)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行,是世界上第一个碳市场,目前共31个国家参与,纳入控排企业近1.2万家,覆盖了欧盟45%的碳排放,其中85%的交易在欧洲气候交易所(ECX)完成。
自建立以来,EU-ETS 共经历了四个阶段,截至目前,欧盟碳市场已经完成前三个阶段,现正处于第四阶段。由于每个阶段的减排目标、经济情况、环境情况不同,EU-ETS 的运行机制一直在调整变化。
而在最新的第四阶段,欧盟上调了排放配额总量每年下降的速度,从此前的减少1.74%上调为2.2%,并不再允许抵押机制(不再使用CDM机制)。同时,惩罚机制上,将碳配额履约情况纳入企业的征信评价。进一步加快的减碳步伐和愈加严格的减排要求,体现了欧盟达成减排目标的气候雄心。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收盘价和年内成交均价分别为55元/吨和55.3元/吨,而同期欧盟碳配额平均价格约为81欧元/吨,2023年更是一度突破100欧元/吨。[来源:中国外汇]
截止2023年10月20日,国际碳配额市场上,现货成交均价为82.05欧元。
作为全球首个碳关税制度,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su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也叫碳关税或碳边境调节税,即欧盟为减少境内外企业在碳排放成本上的不对称和碳泄漏(在严格的减排政策下,本土企业向减排政策宽松的国家转移的现象)而出台的碳关税政策。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生产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主要目标是预防“碳泄漏”和维护产品公平竞争秩序。
2023年5月16日,CBAM法规文被文案正式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上,标志着CBAM正式走完所有立法程序,成为欧盟法律。2023年10月开始试运行,从 10 月 1 日进入过渡期,过渡期持续至2025年底,2026年正式起征“碳关税”,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1、欧美碳关税的费用如何计算
CBAM费用=CBAM证书价格×碳排放量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 计算进口产品的碳排放量(税基)
碳排放量=产品数量或电量x产品碳排放强度
第二步:扣除欧盟产品获得的免费排放配额( 税基调)
第三步: 扣除进口产品在原产国已支付的碳价(税额抵扣 )
2、影响范围涉及哪些行业?
CBAM在初期仅覆盖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和氢6个行业相关产品。但CBAM法案明确,欧盟委员会应在过渡期结束之前就CBAM的产品适用范围进行衡量评估,并可能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未来可能会延伸到更多行业。征收边界为直接排放以及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其中钢铁、铝和氢仅考虑直接排放,水泥、电力和化肥既对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排放收费,也对间接排放收费。
长期来看,欧盟CBAM肯定会对我国铝制品行业产品的出口竞争力造成较大影响。我国是铝制品生产和出口大国,欧盟又是海外重要市场。根据绿色创新发展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在欧盟碳关税的影响下,每吨铝将增加成本4295-4909元。
3、过渡阶段需注意的事项?
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进口商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按季度报告如下内容(第一次报告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前):进口产品的数量、相应每吨产品的实际碳排放量(若无法取得则按默认碳排放量)、进口产品在出口国支付的碳成本。即在过渡期内,进口商仅需履行排放报告义务,欧盟在此期间不征收任何费用。
4、过渡期后有哪些变化?
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对进口到欧盟的相关产品征收碳关税。进口商须在每年5月31日之前通过CBAM登记处履行申报义务,披露上一年度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并清缴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
货物仅可由授权的CBAM申报人进口到欧盟。CBAM以欧盟进口申报人为其管理对象,以间接的方式影响第三国经营者决策及合规行为。
虽由进口商提供报告,但需生产企业填写标准的电子数据模板,向其提供工厂信息、工序和工艺路径、工厂的总排放量和分摊到产品的排放量等。
5、哪些碳排放量计入碳关税范畴?
计入碳关税范畴的碳排放量包括两部分,生产产品所直接产生的碳排放量,以及部分产品间接产生的碳排放量(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外购电力产生的碳排放)。
CBAM法案附件一列示了需要同时考虑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的产品;CBAM法案附件二列示了暂时只需要考虑直接排放部分的产品(钢铁、铝和氢)。在过渡期内,所有产品都要报告直接排放量和间接排放量。
CBAM要求申报的产品的碳排放量,仅限于相关行业的生产加工过程(即企业的实际排放,只不过这些排放被分摊到了产品身上),是“组织碳”而不是“产品碳”,不涉及上下游,也并非“全生命周期碳足迹”。
6、CBAM如何计算碳排放量?
CBAM法案允许出口国生产商在欧盟CBAM登记处登记其生产设施,并聘请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其每吨产品的实际碳排放量。
若缺乏经认证的实际排放量数据,所有产品须采用出口国生产同类产品企业中碳排放量最高的10%的平均排放强度。若无上述数据,则采用欧盟同类产品生产企业中碳排放量最高的5%的平均排放强度。
7、产品在原产国已支付的碳成本能否在申报时予以抵扣?
如果进口产品在原产国已支付嵌入排放量对应的碳价,CBAM申报人可以在申报时减少清缴的CBAM证书数量。申报人应保留于第三国已支付碳价的相关材料,且该材料需经独立于CBAM申报人和原产国主管机关的认证,即得到欧盟的认可。并且该材料应保留至CBAM申报的年份之后第四年年底。
8、关于CBAM证书的购买与履约有哪些规定?
欧盟将建立中央交易平台负责CBAM证书的交易结算,每张CBAM证书都有一个唯一的标识号。CBAM证书的价格将根据每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配额的平均拍卖价格(以欧元/吨二氧化碳排放表示)来确定。每一张CBAM证书能够抵扣进口产品中所含的一吨碳排放。
申报人必须确保每个季度末账户内CBAM证书的数量不低于该年度进口货物所含碳排放量的80%,并在每年5月31日前,完成CBAM证书的清缴,即“碳关税”履约。未按时足额缴纳CBAM证书将受到处罚。
每年7月1日,欧盟委员会将对申报人账户内上一年度购买并保留的CBAM证书进行注销,且不予任何补偿。对于账户多余的CBAM证书,欧盟委员会设立了回购机制。申报人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可提出CBAM证书回购申请,回购证书数量最多不超过上一年购买总数量的三分之一,回购价格为购买证书时支付的价格。
2022年,中国对欧盟出口的CBAM覆盖的产品总额为约200亿欧元,仅占中国对欧盟出口总额的3.2%。从欧盟统计局发布的分类数据看,CBAM覆盖的产品中,对我国出口产品有实质影响的行业是水泥、肥料、钢铁、铝(中国电力零出口、氢出口价值可忽略不计)。其中,实质最大的是钢铁和铝,该两个分类的产品在欧盟进口分类总额排名中均位列首位。
根据研究机构测算,CBAM正式实施后,或对中国出口欧盟的相关企业造成6%-8%左右的成本增加。虽然目前受到CBAM直接影响的范围和规模有限,但不难预见,未来CBAM的覆盖内容将与更广泛的行业和公司相关。
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称,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制造可能将面临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可能因此下滑21%。
欧盟已表示计划在未来扩大对象清单的范围,比如将化工产品以及由钢铁和铝制成的下游产品也纳入目标产品之中。因此,对于已经被CBAM覆盖的相关行业或将来可能面临较高覆盖风险的出口的企业来说,首先,应在企业内部以及供应商环节积极建设和协调碳排放数据追踪和收集体系,以满足CBAM在过渡期对的碳排放数据的报告要求,且及时测算和评估“碳关税”实行后可能对出口造成的成本压力。
其次,应积极探索利用国内碳市场(含试点碳市场)绿色权益交易体系(购买绿电、取得绿证等),抵消预期“碳关税”的有效路。
CBAM实施初期对我国企业的总体影响较为有限。我国与欧盟之间没有电力贸易,对欧盟出口的化肥、水泥、氢气规模非常小,主要受影响的将是钢铁及铝行业的产品,直接造成相关产品出口成本的上升。从长远来看,随着CBAM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将对我国出口带来一定程度冲击。
注意识别交易方资格:只有经批准的“授权申报人”方能开展相关进口产品的数据申报和费用清缴。倘若与不具有该资质的进口商签订相关买卖合同,交易主体的非适格性将对合同效力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可能因欧盟对该进口商的行政处罚而受波及。
明确CBAM证书费用承担方:尽管进口商是CBAM证书购买费用法定直接承担者,但该部分成本也可能会被转嫁给出口企业,或约定由双方共同分担。CBAM还导致了编制CBAM报告的核查费用等其他相关支出,这些都需要出口企业在合同约定过程中予以明确。
强化碳核算和认证能力:应尽早收集、整理与碳关税相关的信息,做好准确的数据归集与资料留档,寻找适格的第三方对在国内已支付的可被扣除的碳价予以认证。受影响较大的产业和企业可适当调整产业链布局,转换出口目的地等。从中长期来看,解决碳关税的根本措施还是加快技术转型升级,尽快实现低碳乃至零碳生产。
为加快工业绿色生态转型和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包括我国政府在内的相关主管部门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公布"生命周期碳足迹 "。但有专业分析人士指出,"生命周期碳足迹 "的数据统计口径通常比CBAM所要求的报告范围更广,如果简单套用"生命周期碳足迹 "数据可能导致过度报告。
实务方面,虽然登记义务人是欧盟注册的进口商,但碳排放所涉信息绝大部分由出口企业自身所掌握。企业作为碳排放主体,能否有效且正确地完成相关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可能直接影响其对欧盟出口交易的顺利开展。
因此,建议相关企业于过渡期内尽快适应 CBAM 报告规则,在CBAM报告要求范围内报告碳排放信息,避免可能由过度报告带来的不必要负担和损失。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自身产品的碳排放信息的采集和分析统计机制,从提升治理能力和数据质量等方面,为应对“碳关税”的实质征收做好准备。
有效的ESG实践对企业降低“碳关税”负担、提升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会产生积极作用。公司可考虑从环境(E)维度切入,针对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生产能耗、减少污染排放、循环经济利用以及加强碳捕捉、固碳技术等多个层面制定具体的改善举措,将降低碳排放总量的目标切实地纳入企业的ESG战略。
企业在环境方面的实际表现,不仅关系到自身可持续性,也会对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重要影响,因此,环境表现也是ESG评级关注的首要因素之一。碳排放作为评价环境表现的关键指标,是影响企业ESG评级的重要因素。较好的碳排放表现有助于得到较高的ESG评级,较高的ESG评级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社会声誉,还能使公司获得更多绿色金融投资者和国内外资本的关注与青睐。
从短期价值实现角度出发,ESG投入对企业而言是一个成本项,短期内势必对财务表现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压力。但从长期战略发展角度出发,成功实现减少碳排放目标的企业将受惠于产业的绿色转型,在欧盟甚至全球的市场竞争中建立更稳固的适应韧性与优势地位,从而进一步推动企业在可持续发展路径下为股东实现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来源: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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