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各自实现财务自由是对彼此的不信任吗?

夫妻之间各自实现财务自由是对彼此的不信任吗?

我非常不赞同这种想法。

夫妻各自实现财务自由,不但不是不信任,反而更利于夫妻关系和睦。把财务需求建立在对方身上,不是信任,而是寄生依赖。

在我们中国太强调相互帮助了,其实就是寄生,这种关系模式非常容易造成相互绞杀的后果,因为寄生方理所当然地对付出方有太多的预期,而这种预期并不能总是得到满足。这是绝大部分家庭矛盾产生的根源。

反而相互有独立的能力,不给彼此惹麻烦才是对彼此最大的帮助,而且自己实现了财务自由,人格上也具有了独立的基础,此时双方都对彼此的看法其实就有了脱离的实际功能(养活自己)的距离。这种模式,双方对情感方面的共鸣有了更高追求,如果此时两人还能美好相处,那一定是爱情。寄生依赖永远产生不了爱情,常常是相互绞杀。

财务相互自由独立,也非常有利于处理夫妻与四个老人的关系。我爸妈和我岳父岳母,还有我们两个人,因为都彼此有自己的收入,相互对对方没有依赖,没有依赖也就意味着没有不合理的期许。

四位老人,我们带他们旅游玩的时候,他们都要AA制,虽然我们两个感觉这是应该的,钱应该我们来出,但是他们都非常坚持这一原则。玩回来,都会把钱打给我们,而且往往还比实际花费要多。这样大家都彼此感觉非常舒服。

这种模式反而让我们这个大家庭很少出现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