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当上公职律师?

如何当上公职律师?

2021.9.13更新回答。

更新内容:关于事业编制能否申请公职律师的问题,之前回答的不准确,根据司法部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中关于申请公职律师的条件:……(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这里指的是“公职人员”身份,并非“公务员”身份。同时,《办法》第二十四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参照本办法设立公职律师。”

同时,在公职律师交流群里,也有不少事业编制的朋友申请到了公职律师。

所以,关于这个问题,主要看事业单位的性质,是否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而且要看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职人员”身份这一条的把握。

……

原先回答时间太早,现在政策也有些变化,我重新写了一篇,发在了公号:公职律师。

欢迎推荐朋友关注本公号,请扫以上二维码关注。《化繁为简、简单明了的说清“如何成为公职律师”》

-前言(也是废话)

群里的朋友应该发现了,最近进群的人比较多,大部分是近期快要拿到法考证、有志申请公职律师的朋友。问公职律师相关问题的也特别多。早先(大概两年前了)我在知乎上回答过一个如何申请公职律师的问题,其实我也不专业,凭经验强答的一波,现在过去很久了,政策也有变化,网上也有很多更好的回答,但也有很多故弄玄虚的回答。公号建起来后,我也没有怎么更新过,现在还是对“如何成为公职律师”这一问题,再强答一波,希望能为有志成为公职律师的朋友提供一点力所能及的帮助。

〇、直接给答案 (全文较长,配图很少,都是干货)

首先说一下申请公职律师最直接也是最快捷的方式,就像“把大象关进冰箱”一样简单,就三步。

第一步 你是一名公务员且通过法考;

第二步 看看单位关于办理公职律师的通知文件;

第三步 按单位的安排去办。

以上看起来似乎想没说一样,其实大部分办理公职律师的朋友都是这样的办的。很多人自身具备条件,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问了不少人,最后发现其实单位已有安排。这样就走了弯路。

公职律师作为政府部门的律师,管理主体是单位。十八届四中全会早已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当前各地推进设立公职律师的力度已经很大,虽然推进公职律师制度程度不一,但覆盖面已经很广泛了。其实对于“如何成为公职律师”这个问题,直接问问单位,不会走弯路的。不知道问单位什么部门的,可以参考后文第四部分(一)一。

同时,虽然现在设立公职律师的单位越来越多,申办方式程序也日趋完善简便,但总有特殊情况会导致申办过程中不太顺利,或者一些单位本身极少有通过法考的人员,存在业务空白。下文会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尽可能系统地说一下“不顺利”情况下的经验办法,仅供参考。

内容尽可能简洁,但也比较沉长。

-申明(这是不得不说的废话)

首先申明,我不是从事公职律师申请受理业务的专门人员,相关解答有自己的理解成分在内,主要是凭经验。最权威的还是政策文件,政策文件网上有,最主要的是《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点击这里转),各地方也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各地司法厅网站基本都有公开,说的也很清楚,网上很多相关问题的解答也都是照搬照抄的政策文件。在此所写的这个东西,主要是结合自己以及群友们申请公职律师的经历,以及对政策的理解,总结的一点经验。与其说是“解答”,不如说是交流,希望能帮助大家少走弯路,更希望说的不对的地方大家能给我指点,共同进步。同时再申明一个,本文为原创,仅代表个人的理解,如不妥请联系我删除;如转载,也请联系后再转(此前在知乎的回答已发现在很多地方被转了,而我都不知道···)。

-以下正文(这是干货):

一、聚焦一个目标- “拿到公职律师证”

很多朋友问“如何成为公职律师”这个问题的同时,往往伴随着“什么是公职律师”的疑惑以及“公职律师待遇如何”“工作性质如何”之类的问题,本文主要谈“如何成为公职律师”这个问题,顺便也会对相关问题说一点。

申请公职律师自然要明白公职律师是什么,《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里写着,“本办法所称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本条内涵丰富,其中,“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正是成为公职律师的一个关键。(取得公职律师证书的条件包含着“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和“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等)。

化繁为简,“如何成为公职律师”的问题,其实也是如何“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的问题。所以,请将目标聚焦到“公职律师证书”这里,这也便于理解后面要说的问题。

注:公职律师证书,现在是《律师工作证》,内页有(试用)的标识,意味着未来可能会更换样式或名称。社会律师的律师证为《律师执业证》,在名称上显然与公职律师不同。

二、具备两个前提-“ 一是通过法考,二是通过公考。”

这两个前提,是从一般意义上来讲的。根据《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申请取得公职律师证,要具备六个条件,即,“(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五)品行良好;(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同时不存在五种情形,即“(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四)上一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五)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在此说“通过法考”和“通过司考”这两个前提,对应六个条件的(二)和(三)。

在此说明一下,六个条件均很重要。人在江湖漂,如果(一)(五)条件不具备,那就不是能不能申请公职律师的问题了……,也不是在本文要说的范畴了。条件(六),其实有着条件(三)作为前提,先有公职身份,才有去和单位申请同意的环节。条件(四),比较有意思,后文会具体说。同时,否决的五种情形也请认真看,具备五种否决情形,可能连公考和法考都不具备条件参加,如果真有这些问题,也不要看这个文章了,还是先处理好这些问题的好。

所以说,成为公职律师,请先办好这两件事,考过法考(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和考过公考(考取公职身份)。这两个前提无所谓先后,但要同时具备。

三、围绕备齐材料-“申请的起点,就是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在具备申请公职律师的条件后,就是要准备相关材料了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和公职人员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本人填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章的公职律师申请表;

(四)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工作经历、执业经历证明。

以上很明确,但还有一条,第二十五条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所以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这么大,全国各地发展水平、工作实际等等确有不同,各地省一级,甚至市一级,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也有所不同,在申请公职律师所需的材料具体要求,以及相关程序上均有所差异。

在申请材料方面,

(一)和(二)不会有差异;

(三)申请表,各地在格式上已经有所不同,以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为准,有的地方用的是社会执业律师的申请表,要问清哪些地方不填,哪些地方盖什么章合适(社会律师的表格格式有些地方公职律师没法填也没有对应部门盖章的)。

(四)相对复杂,有些地方只要有盖章证明即可,有些地方与要求相对严格,这也与申请条件之“(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有关,相对复杂。

把各地情况全面列举实在比较难,不过本文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经验方法,就是搞清楚到底需要什么材料、以及需要什么程序的经验方法。

一是“查”。查本单位有无相关政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早在2017年,已要求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各地都在不断推进设立公职律师,其实大家问问所在单位的办公室等综合部门,很可能本单位已经有相关机制和流程。顺利的话,有的地方有的单位会主动摸底本单位是否有具备公职律师条件的人选,并组织安排为相关人员申请办理公职律师。这与单位自身对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视和当地对应的司法行政机关扎实工作是分不开的。笔者很幸运是这样的情况。按单位的节奏来,就可以顺利申请公职律师了。如果到这一步,你已经找到单位申办公职律师的有关政策文件,请不用往下看了。

二是“搜”。就是互联网搜索。这不是废话。前面提到顺利的情况。当然也有不顺利的情况。现阶段公职律师制度刚起步,有些机制还不顺畅。有些单位原本没有公职律师、对此概念自然不了解,或者自身法治部门很完善、组建公职律师队伍的动力不强,再或者与对应的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沟通不够等,均易导致申请公职律师渠道不顺这一问题。很多咨询问题的群友,正是遇到了申请机制不畅的问题。 作为通过了法考和公考这两大考,又有志于从事公职律师的个体来说,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本文仅从个体角度出发,机制体制问题不在本文探讨角度)自然要积极主动一些。大家都经历了公考、法考,拿出当年上网查考试资料的劲头,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找找本地政策文件其实不是难事。关键是找准。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八条

“中央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司法部提出申请。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中央党政机关在地方的各级直属管理单位和派出派驻单位的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也可以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省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当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请认真研读这一条,然后去你单位所对应的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厅、局)网站找,或者去地方政府网站找。实在找不到,请拖到本文第五部分,有锦囊~。但我建议你还是自己再认真找找,本文只提供帮助,任何问题靠自己解决才不是问题。

三是“问”。在前期“搜”的基础上,搜不到相关文件,可以试着搜对应的司法行政部门电话,再不行也可以打“12345”政府便民热线,要善用合理渠道解决问题,其实问题没那么复杂。特别是“(四)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工作经历、执业经历证明。” 关于这一条具体需要的材料,一定要问清楚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不管是“查”、“搜”、还是“问”,搞清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都是必须的。在这一过程中,请同时注意“协调两个方面”,下文继续说。

四、协调两个方面-“一是本单位,二是对应的司法行政机关”

在申请公职律师的过程中,必然与所在单位以及对应的司法行政部门打交道。申请公职律师,虽然看起来是你个人的事情,但其实是你所在单位的事情。回顾《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划重点(看下划线部分):“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句话,所在单位和司法行政机关决定了你是否可以申请成为公职律师。这也是公职律师制度的必然。

所以,仅从申请公职律师证这个角度,简单谈谈与这两方面良好协调的问题。

(一)加强与单位的良好沟通

一方面,个人是不能提公职律师申请的,必须由单位提出,这点前文已明确,这也充分说明了单位在办理公职律师申请环节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作为个体,在申请公职律师这件事上,如果单位没有对应的申请公职律师的工作安排,或相关渠道,那只能与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下文主要说如何良好沟通。

一是找准部门。首先要弄清所在单位哪个部门是负责公职律师申请的。各单位情况不同,按照《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公职律师所在单位承担法律事务工作职能的部门负责本单位公职律师日常业务管理。”承担法律事务工作职能的部门,一般这个部门是承办公职律师申请的部门。这样的部门各单位情况也不一样,有法制办、法规处、甚至办公室、人事处,实在不清楚所在单位哪个部门是这样的部门,这里谈个经验,一般每年“12.4”做法治宣传的部门就是。如果确实找不准,那只能是用“结果导向”的办法了,就是积极主动充分地向单位主要领导沟通,确保最后的申请表能够盖单位的公章。在此提醒一点,请逐级沟通,合理的工作申请,以合理的方式申请是最好的,既是对工作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二是把准定位。在通过单位申请公职律师的过程中,要注意且应该做到的是:公职律师在属性上,是单位的律师,要服从和服务于所在单位的大局。实现个体发展与集体发展相统一是个体申请公职律师的基础,且个人利益应服从于集体利益。如果单位不同意申请公职律师,还请做好本职工作吧。在申请理由上,要注重将个人发展与单位利益相统一,例如:1、一般单位均有法治建设的工作任务(或考核指标),单位能够培养一名公职律师,对单位是有利的。2、个人能充分发挥自身专长,服务于单位工作,对单位来说是人力资源的优化,对单位是有利的。3、(这条要结合实际来说)申请公职律师不耽误本职工作,且有利于本职工作发挥。等等。在与单位沟通上,可参考以上理由。

三是积极主动。前面说了申请部门,申请理由,该说办理方式了。这一点主要是经验,各单位情况不同,千差万别,必须要结合实际,这里提醒几点。例如,虽然公职律师申请必须以单位的名义,但并不一定是单位某部门人员去具体承办,特别是在无具体承办部门的前提下。公职律师申请与个人发展有关,在实践中,不少群友均是自行联系相关部门,然后自行去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的。要注意的是,请带好盖有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同时要认识到这是在代表单位在办理这项工作,要严肃认真对待。

(二)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良性联系

首先科普一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申请公职律师工作中的关系。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收到的公职律师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对收到的公职律师申请,应当提出初审意见后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查。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公职律师任职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司法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司法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颁发公职律师证书。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提出初审意见。司法行政机关不仅审查材料,也审查申请任职条件,所以是否具备公职律师申请条件,要与其充分沟通。如果材料交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他们还要向上一级报送,从申请到拿证的时间大概一个月左右(凭经验得出的时间,供参考),不要太着急。

这里主要说一下申请条件的“(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这条的认定一般以对应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为准,请协调好单位提供其要求的材料。

按照机制设计,在公职律师申请、管理等方面,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联系的对象应该是你所在的单位。作为申办的个人,应该是通过单位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联系。如果是自己亲自去跑这样的业务,请记住是在代表单位去办事。

五、已是结尾(后面还有)

到这里就是文章结尾了,全文主要是讲经验方法。正因为各地各单位情况不同,所以只能通过介绍些经验方法帮助大家少走弯路。其实申请公职律师这个事情按程序来办并不复杂。无非是准备好所需的材料,按程序提交,然后等结果即可。等待的过程也有长有短,有的地方会固定一个时期集中办理,请耐心等待。过程中的问题,可以联系我加群共同交流,我一人经验精力都有限,群里朋友五湖四海的,也许有你当地的朋友可以互相帮助。

(这就是锦囊)这里放一个群二维码,七天有效,进不了群可以在公号内留言,我可以看到。

六、亦是开始

正如考取法考证只是法律事业的起点,拿到公职律师证(律师工作证)也只是一个开始,这个“开始”其实“比开始还要开始”。毕竟公职律师这一制度还是很新的一个制度。很可能拿到这个证后,所从事的工作甚至与以前没有什么不同,实践中用到证的地方也很少,工作内容可能都不会有什么变化,单位知道你有证后,最多只是同事们咨询你法律问题多了……等等这样的情况都是有可能的,但在“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中”(原文摘自《求是》2015/11),相信我们可以有所作为,甚至大有作为。

最后也是开始,祝大家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以下为之前的答案————————

2019.9.19 修改这个问题。

日常工作较忙,最近才清闲了些。最近又开始持续收到关于这个问题“赞”的提醒,也有一些提问,一直没有顾上回复,很抱歉。还有些加我微信的朋友,其实微信上交流也不多。

今天又打开这个问题,关于如何当上公职律师的问题,其实已有很明确的规定了。

偷懒我直接放个连接,就是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个说的比较详细了。

之所以说比较详细,是因为各省还有细则。到省一级的细则,基本就特别明确了。

——————————

大概两三年前回答的这个问题,虽然赞不多,但也陆陆续续一直在收到,可以感受到公职律师的渐渐发展,虽然发展很慢。在这期间也收到很多私信的问题咨询,包括回复的,可我很上知乎不多,一直以来也比较忙,对此感兴趣的朋友和同为公职律师的可以私信我交流,共同交流和探讨公职律师有关业务和今后发展。同时本人身在体制内,不参与任何盈利性质的广告宣传或是推广等等

分割线————————————以下原回答

刚拿到手的公职律师证,也就是这个律师工作证

如果是社会上的专职律师的话,应该是律师执业证。

关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我先简单说一下他们所在的单位分别是政府,公司,律师事务所,高校或事业单位。这样说你可能会有个直观概念,能对其有所区分。

用自己的经验解答一下楼主的问题。

简单的直接的说,成为公职律师首先你要先考上公务员,然后在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基础之上,向单位申请成为单位所在的公职律师。这主要是指政府部门行政机关这样的单位的公务员,如果考的是法院检察院这样的单位的公务员,相信你应该也不必走公职律师这路了,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可以直接法官检察官走起了。

首先说现状公职律师作为政府律师,我相信在现阶段的发展是会越来越好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

所以现阶段公职律师的人数会越来越多。之前很多政府单位对比并不是很重视,很多甚至并没有设置公职律师这样的岗位,而且在制度方面并没有一定的配套和支持。现阶段,各省都对公职律师的完善了相关的试行制度,从如何申请到后期管理都有文可查了。各地差不多,但也有所区别,这些在当地的司法厅网站都可以查到,也可以下载到具体的公职律师申请表。

在进一步说一下成为公职律师的途径不谈太多空泛的东西,对于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来说,要想成为公职律师,两个硬性条件。一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二是自己本身是公务员。

这两个条件符合之后,如果你所在单位有相关的公职律师部门或是申请流程,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直接申请就是。

如果没有,甚至是完全没有公职律师,那就要自己争取一下。这个事情现在是有政策可以依据的,相信所在单位应该也有所了解。楼主可以从司法厅网站上下载公职律师申请表,然后对照司法厅关于公职律师管理的文件规定,逐级申请,就是挨个盖章,一般第一关是所在单位的政工人事部门,这个事情可以跟分管领导先汇报一下。对于这样自我要求进步的事情,对单位来说也是好事,单位一般都会支持的。

关于待遇个现状所在单位有现成的最好,没有的话要做好那现有工资甚至还要多干一份活的准备。不过我认为这是个好事,如果你所在单位原本没有公职律师,那么借着政策这股东风,对于已经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又因为公务员身份不能兼职律师的同志来说,起码可以先取得一个律师身份,对个人进步成长来说是好事,而且律师年限可以开始计算,将来万一想去社会上作专职律师的话不必从头开始熬实习期。

工作内容方面所在单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之围绕单位的事务来转,不能超越这个范围,不能去社会上作有尝的法律服务。至于能不能做法律援助的案子这事要看所在地区所在单位与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合作关系,只能说有可能可以做法律援助的案子。如果单位是从零开始发展公职律师这事的,(现阶段这很有可能),那么工作内容上真的是可大可小了,法律服务这事可以涵盖很多方面又可以细化到具体的一两件事,比如法制办的具体工作,应对行政诉讼等行政复议等。

以上内容都是手机码字写的,有疑问可留言,本人在知乎上目前只回答过这一两个问题,觉得好就给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