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郎才尽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江郎才尽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其实是一个伪命题。

就创作而言,全世界没有哪个创作者可以一辈子保持同一种风格的旺盛和创作维度。

无一例外!

尤其是文艺创作。

我们往往在形容 一个作家的作品,早期的作品,你们允许它可以稚嫩。

巅峰期的作品,才华横溢,恣意妄为的飞扬。

那么晚期的作品,从创作高峰上走了下来,渐渐沉淀下来,变得内敛而谨慎——这个时候就要说人家江郎才尽。

才尽你妹啊。

一个创作者,不同时期对人生的感悟和态度是不同的,创作出来的作品,味道自然不同。

比如我,我知道我的很多读者喜欢看我写的邪气凛然。

然后有邪气凛然的死忠书粉会感慨,邪气之后再无跳舞,写完邪气后的跳舞就才尽了。

然后我写了恶魔,有喜欢恶魔的读者说,恶魔之后的跳舞就才尽了。

只不过,因为你们喜欢的是邪气凛然时期我书里表达的那种态度和味道而已。

只不过,因为你们喜欢的是恶魔法则时期我书里表达的那种态度和味道而已。

写邪气的时候我26岁,写恶魔的时候我28岁。

如今我37岁。

三观,对世界的感悟,对人生的态度,当然有很大的不同,作品里表达出来的味道和思维,自然也有很大的不同。

我37岁了!拜托!

一个37岁的老男人,如果还在写那种“快意恩仇”或者“我敌人都付出了代价”这种文字。

你们难道不觉得太中二了么?

我37岁了,37岁注定了,血不再会总是那么沸腾,情绪不可能总是那么高涨。

我34岁的时候写猎国,不再有邪气里小五哥的那种快意恩仇,不再有杜维的那种随千万人吾独往矣。

但是猎国里有什么呢?有地精日记。有那块红豆饼,有夏亚哀求他的母亲"你不要死,好不好?“

至于热血的成分,整个猎国里,就只有两章罗德里亚的覆灭,算是热血的。

因为我已经过了热血了年纪了。

地精日记我更多是从其他的维度进行人生的思考,而不再是一味的热血了。

真心话,人近中年,再热血就不叫热血,叫狗血了。

话说,近年来我最满意的自己写的段落,就是猎国里的那几章地精日记了。

我至今仍然不觉得我才尽了,我脑子里还有很多想说的故事,我的电脑硬盘里还有一个文件夹,里面有很多自己挖的脑洞和坑,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偶尔说出来,都能惊艳一群同行。

只不过,我不再是26岁的那个跳舞了。

我的创作风格也不再是26时的风格了。

再比如天骄。

我写天骄的时候35岁了。

比如陈道临和蓝蓝之间的感情纠葛。

如果我26岁的时候,我也学会写成打脸,你甩了我,爱上了别人,那么我一定会逆袭,然后用一副”今天的我你爱答不理,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的“风格写出那段。

然而我我35岁的时候写天骄,我没有这么写了,我只会让陈道临说出“有的叫爱情,有的叫犯贱。而我,不犯贱。”

这种看似决然,其实是一种放手放弃的态度。

人生不是打鸡血。

或者说,二十多岁的时候可以打一打。

三十多岁了还打,不怕高血压啊?

也许我的很多读者依然觉得“上来领死”或者“圣阶,我早已经不是了”才是我的创作高峰。

然而,在我自己心里的评价,地精日记要比这两个高出一个段位。

我依然还在路上,前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