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1.主体与人数: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2.时间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为12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24小时。
3.地点
(1)被羁押的: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内进行讯问。
因客观原因侦查机关在看守所讯问室以外的场所进行讯问的,应当作出合理解释。
(2)未被羁押的:现场
①需出示工作证件,才可以口头传唤
②住处
③指定地点
④检察院、公安机关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4.步骤与方法
(1)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2)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
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①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4)同步录音录像
①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应当在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②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③侦查人员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的,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检察院、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调取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或录像,有关机关应当及时提供。
(5)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
1.主体与人数:无限制
2.时间:无限制
3.地点
(1)现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2)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应当出示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3)检察院、公安机关(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
4.步骤与方法
(1)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2)让证人连续陈述。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4)询问重大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的重要证人,应当对询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三)共同点:讯(询)问特殊主体
1.聋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
2.未成年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合适成年人在场。
3.女性未成年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