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历史沿革
南华大学由原中南工学院与衡阳医学院于2000年3月合并组建,2002年10月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并入。原中南工学院的前身是1959年创办的衡阳矿冶工程学院,原衡阳医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湖南省衡阳医学院。
(二)校区学院
学校本部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学校在衡阳市拥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注册地址为: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在湖南省会长沙拥有未来科学研究院。设有直属学院25个。有7所直属型附属医院分布在衡阳和长沙,其中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南华医院、附属长沙中心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第七医院是全国首家转隶高校的省级荣军医院。
(三)总体特色
学校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第一批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形成了鲜明的“核特色”“医品牌”和“环保优势”,是核工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校秉承“明德、博学、求是、致远”的校训,弘扬“勤勉务实、甘于奉献、刚健自强、敢为人先”的南华精神,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服务国家和社会需求,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正朝着“双一流”建设目标,在新时代高水平大学的征程上奋勇迈进。
(四)学生师资
现有全日制本科生34442人。学校师资队伍包括临床教师在内共有4015人,1名教师对应10名学生。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706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1120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专家、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家、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100余名。
(五)教育教学
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开放课程3门。
(六)学科专业
学校办学以工学、医学为主,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学校临床医学、化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设有本科专业72个,有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防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卓越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1个。
(七)硕士博士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种;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现有硕士、博士研究生5669人。学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
(八)科学研究
学校是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有国家核医结合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核燃料循环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核能与核安全国家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12个。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2项。
(九)开放办学
学校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学校留学生教育通过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来华留学教育和管理质量”认证。现有国际学生483人。学校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哈町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等国内外35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协作关系。
(十)人才培养
6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及地方输送30万名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在全国率先实施“免费医学生”政策,推进“医+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衡医“80现象”蜚声中外,毕业生广泛分布在国防工业、核工业、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装备制造、金融管理等行业。学校是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十一)招生政策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有67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地区专项)、地方优质本科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招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学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学校在录取工作中,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的预录名单由学校根据测试、考试情况提供给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行政部门,按相应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四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大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大类)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省份政策执行。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执行。考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报考学校设计学类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中确定的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除部分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学校在国家设置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之外,还设有综合奖学金、中国核动力奖学金、中国铀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学校对临床医学专业实施“免费医学生”计划,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免交学费和住宿费。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按规定申请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和申请获得辅修证书、辅修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