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提出月球开采国际协议“阿尔忒弥斯协议”?

如何看待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提出月球开采国际协议“阿尔忒弥斯协议”?

当前,月球资源的竞争,犹如历史上的地理大发现,促成了新大陆的资源开发。阿尔忒弥斯协议与其说是一种协议,不如说是一种计划中的可能预案,通俗讲就是要事先约定月球上资源的开发权利边界,并为深空资源开发方式提供参考。

设立安全区的方法,在此“协议”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约定还不够清楚,不够成熟。第一,因为月球的地质体分布受撞击建造的约束远比地球明显,地球上的山川形便与经纬坐标连线划分区域的方法不适用于月球。第二,因为“干扰破坏”定义还不够清楚,阿波罗登月飞船曾取回另一件月球着陆器部件,但在未来类似的事件可能被过度解读。第三,行星的开发在未来不一定是一国之间的团队完成的,需要跨国合作的项目比比皆是。也有可能未来的月球与行星资源开发,要借助国际企业团队的技术、资金、能源、设备、管理经验,因此仅约定“成员国”之间在行星的开发权利是不够的,应当考虑实际执行开发的团体性质。

有这样一种预言:当人类在外星建设大规模基地的技术成熟,则外星上的人员很可能要独立建国,并且不受地球上国际规则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