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厂可以单独做特证产品备案,等有客户代加工OEM,品牌和该特证申报。
和常规化妆品备案不同,国特备案周期时间长,费用高,备案的流程上也有很大的差异。
国特备案基于产品内容物备案,品牌方属于完全被动的。
特证产品产品名称,成分和功效与备案时一致,不能做更改。
现阶段,国妆特证字号规范要求其实并不是很严格。
而你查到的结果并不是这个产品,是产品名称不同还是完全连成分和功效的不同,如果是这样的属于套证。
药监局再次做出解释说明,其他与产品生产者相关的概念、用语、表述,包括“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因法规无明确定义,词语本身含义也比较模糊,消费者、企业对这些词语的理解并不一致,以类似用语标注企业或者组织信息,将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生产者和责任主体产生误解,属于《条例》规定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在产品标签上进行类似标注。
特证产品是重灾区,市场很快进行整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