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定语从句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有什么区别?

限制性定语从句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有什么区别?

算是老本行的问题,理解的角度有很多,先给出一种理解:

定语从句的限制性(现在的术语是限定性)可以从字面上理解:对其修饰的名词进行范围上的限定。

为什么要进行范围上的限定?

如果我和班主任说,我的学生没来上课。

她一定会问:哪一个?

那么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如果这样说:

My student was absent from class.

这句话在语法上是没错的,而且也有意义,但对于班主任来说,这句话没有什么意义。

因为对于班主任而言,她要知道谁没来,做好登记,然后询问学生没来的原因。

也就是说,这句话缺乏交际意义

因为这句话中的student只受到了my的范围限制,但我的学生肯定不止一个,那么my student究竟指哪个,班主任是一脸懵逼的。

所以,我要负起句子中明确指代对象的责任。

为了让我的意义能够有效传达出去,我就需要对这个范围进行限制:

My student [who wears glasses] was absent from class.

这时候,相比上一句,班主任接收到的信息就更加清晰,她脑海里面呈现出来的学生范围群体进一步缩小:我的学生中戴着眼镜的那位。

如果我全班的学生只有一个人是戴眼镜的,那么班主任一下子就知道我说的是哪个学生。这个句子就实现了交际意义。

但如果我全班有两个学生是戴眼镜的,那么她还是不知道我指哪个学生,她的工作还是无法完成,交际意义还是没有达到。

这时候,我还是没有履行句子中明确指代对象的责任。

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

老婆:鹏,把我的那支红色的口红拿过来!

我:(´⊙ω⊙`) 红色的口红有五只,你要哪只?

对于我老婆来说,她认为“红色”限制口红,已经是非常明确的对象

但对我眼盲患者来说,红色口红对应的范围却有五只。

用戴眼镜来对[我的学生]进行范围限制,这个策略是不太好的。

如果那个逃课的学生是全班唯一一个戴项链的,那么我利用这个特点,改写一些定语从句:

My student [who wears a necklace] was absent from class.

这时候,班主任就知道我究竟指哪个学生了,这个句子就完成了交际意义。

注意,这时候,[who wears a necklace]这个定语从句称之为“限制性/限定性定语从句”,其在句子中,不可或缺。

不可或缺并不是说,这个定语从句删掉,句子就有语法错误,而是说,这个定语从句删掉之后,作者就已经完成的交际意义被破坏。这也是传统语法书上所写的“关系密切”。

我来梳理一下逻辑:

我要完成交际意义----选用了范围很广的名词(my student)----对其进行限制(定语从句)---对方知道我所指---完成交际意义。

其中,

A. 我选用了范围很广的名词,这是我(说话人)的习惯,可能是(1)我一下子找不到或不可能找到对应的形容词进行修饰,也可能是(2)我为了精确表达(句子解释毕竟比较详细)等原因。

比如,我要表达想买车的人。

我可以找到对应的形容词来表达:potential car buyers

但也可能一下子忘记了,也没时间慢慢想,于是我就会说,people who want to buy a car.

B. 对范围广的名词进行何种限定,取决于我(说话人)和班主任(听话人)的共同认知:

如果班主任不知道逃课的学生是全班唯一一个带项链的,那么我用[who wears a necklace]来限定就几乎失去了意义:班主任根本不知道是哪一个学生。

举个例子:

老婆:鹏,帮我那那个猪肝色的口红给我。

我:明白!

还是相同的例子:

如果我的学生只有一个,那么她没来上课,我想和班主任说明这件事情,我直接说:

My student was absent from class.

班主任是完全知道我说的是谁,也就是句子中的指代非常清晰,句子完成了交际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想对学生进行一些附加的描述,比如:

My student, who always wears a shining smile, was absent from class.

(我的那位平日总是带着灿烂笑容的学生没来上课)

这样的句子,就算把[who always wears a shining smile]去掉,交际意义依旧完成,因为在和班主任的沟通过程中,告诉班主任“我的那位学生没来上课”是交际意义所在,而她平时总是灿烂笑着,这属于次要信息,可有可无。

或许是为了强调学生今天没有来上课的奇怪行为;或许为了增添一些可以和班主任聊下去的梗,...

无论怎么样,我把[who always wears a shining smile]去掉,作者就已经完成的交际意义不会破坏。

这是传统语法书上说的,与先行词意义不紧密。

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定语从句的区别,严格来说,只能通过“语境+语义”来判别。

但在很早之前,西方的部分作者和大部分学者就提倡:严肃写作时,如果是限制性定语从句就不用逗号;否则就用逗号。(文献出处就自己去找了哈,我就不去再翻箱倒柜了。)

绝大部分人是遵守这个规矩的,但也有部分人不遵守或由于造句时无法规避的因素无法遵守。

总结:

限制性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的区别在于:

说话人想要表达某件事,在句中,作者处于某种原因而选用了某个名词,并且认为,该名词所代指的范围对于听话人来说是非常广泛的,就需要使用限制性定语从句来对名词的指代范围进行缩小(这就是限制),以完成说话人在交谈中明确指代对象的责任,完成交际意义。

如果作者认为,选用的名词所指的范围对于说话人来说已经非常明确了,其有需要补充一点细节等次要信息,就可以使用非限制性定语从句。这时候,交际意义早已完成,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只起到补充信息的作用。

习惯上和学术提倡上,有逗号隔开的,是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没有的,限制性定语从句。

但利用逗号判断,并非百分百准确。

而在写作上,作者要去思考其选用的名词对于其潜在读者而言是否指代过于宽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