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学生在外应当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应该懂得自己有沉默权,以及拒绝警察搜查的宪法权力,除非警察出示法庭发的搜查令。
我不懂美国移民法,不知道为什么未经审判就能确定违法行为,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po主有无在学校纪律委员会面前辩解的机会,po主是因为被终止学业失去F1资格才被遣返回国的。然而这种情况下,po主随随便便就向警察坦诚自己的行为,连作弊的学生在学校纪委辩解的时候都被建议带上律师,po主在等待和学校接触的三天内不寻求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也不咨询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智商感人,不遣返你遣返谁。
提供的信息少,不清楚学校处理的程序是否正当、合法,是否保障了po主的合法权利,这个阶段需要律师介入调查。
再强调一次,出国在外,懂得用基本的法律保护自己、懂得法治国家的游戏规则非常有必要,不要觉得这和自己没关系,在手机里存一个当地律师的电话,别等轮到你面对国家机器的时候,连冤都叫不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