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族主义有两种,如果用一种可能过度简化的方式来概括的话,一种是“法国式”的民族主义,另一种则是“德国式”的民族主义。
“法国式”的民族主义的精神鼻祖是卢梭,爆发于法国大革命时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国式”的民族主义就是民主主义的另一种表述,核心思想是民族自决/人民主权,即一个民族的命运应该由这个民族每一个成员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决定,而不是由僭主暴君统治——无论这个暴君是本族人还是异族人。对于“法国式”的民族主义者来说,民族之所以神圣是因为人民对这个民族有归属感——人们因为自己的政治认同而效忠自己的民族而非相反。民族主义的论述本质上是自下而上,带有个人主义色彩的,是与自由、平等、博爱的普世价值相伴而行的。因此,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民族主义者同时也可以是国际主义者——对于他们来说,与他们同为法国人的波旁暴君与普鲁士或者英国来的入侵者是一丘之貉,都是民族的敌人;而认同法国革命和法兰西国家的,不论你出生如何血统如何,都可以成为自己民族的一员——比如英裔美国人潘恩可以作为荣誉公民起草法国宪法,为法国流过血打过仗的阿尔萨斯-洛林人即便说德语也不会被视为异族,而认同法国革命理念且为法国立下赫赫战功的拿破仑可以是法国皇帝。
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法国式”的民族主义的核心要义——民族自决/人民主权,已经和自由、平等、博爱一起成为了普世价值,成为了现代国际规范的基石,也是几乎所有现代国家必须(至少在口头上)尊崇的原则。在21世纪,我们所谈论的当今政治中与其它政治思想相区别的的“民族主义”,一般是“德国式”的民族主义。
“德国式”的民族主义是对“法国式”民族主义的反动,在各个方面上来看几乎都是与“法国式”民族主义对立的。“德国式”的民族主义滥觞于拿破仑战争时代德意志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中,在这段时间它与“法国式”的民族主义并没有太大区别,都强调民族自决/人民主权,矛头都是既对准了国内的暴君也对准了外来的入侵者。但是在十九世纪中期,普鲁士的“官方民族主义”渐渐重塑了德国民族主义的叙事。它抽离了民族主义的民主内核,反倒是用民族主义为专制统治张本。法式的民族主义是自下而上的——民族因为民族里的每一个个体的认同而伟大;而黑格尔等普鲁士的国师们则自上而下地表述民族主义——民族本身是神圣的,个人是渺小的,每一个个体生命的意义就是成为民族的工具(所谓的离开了国家/民族你什么都不是)。到了十九世纪末,随着一些知识分子粗暴地将达尔文主义应用于社会问题上,德式民族主义又融合了种族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将民族差异描绘为物种之间的差别。因此,他们相信民族归属与认同无关,而是取决于出身,哪怕犹太人为德国流过血纳过税德国人仍然认为他们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认为族群之间的关系是丛林竞争关系,只有你杀我或者我杀你,鼓吹像丛林里的野兽一样“争取生存空间”;此外,他们又病态地追求各种证据以证明本民族植根于基因里的特殊性与优越性,试图为民族主义叙事套上更多神秘的光环……自然我们也知道,这些发展到了极端,就是纳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