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演员代文雯被公司老板长期骚扰?

如何看待演员代文雯被公司老板长期骚扰?

原告:达达公司;被告:代文雯。看一下二审判决中的“长期骚扰”相关内容:

(还好没有删除啊..)

好在代文雯终是维权成功了啊...

达达影业隶属于霍尔果斯达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成立于2016年,达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聂巍就是骚扰代文雯的聂某:

聂巍名下共有6家企业,其中4家已注销,存续的两家公司则是和陈静共同拥有:

而达达公司的经理陈静即为聂巍的妻子:

在和妻子共同成立的公司长期骚扰女员工,还想让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就想问问聂巍,心里真就没有半分愧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