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小龙女被尹志平玷污这个情节时,你有什么感想?

当看到小龙女被尹志平玷污这个情节时,你有什么感想?

只看了刘亦菲版本,第一次看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尹志平(程皓枫)比杨过(黄晓明)帅,又痴情又温柔,扯衣带都这么温油,为毛这个不是男主。

[郑重说明:温柔又痴情和强奸行为并不冲突,下面有法律方面的解释,先别急着否定我的三观]

第一次看这版的时候我还是个天真无知的小学生,刘亦菲美到犯规啊有没有,所有镜头到她这里自动增加n级美颜滤镜,这段处理的特别唯美隐晦,我就一直郁闷怎么被蒙上眼睛亲了一下然后仙女就沉到水里了。。。等上了高中看过原著以后才明白我的小姐姐不是睡着被偷亲而是特喵的被强!奸!了!啊!啊!啊!要不是景睿,我就程皓枫一生黑,给优秀演员道歉,情不自禁。。。

(更:我就想怼一下评论区某些,第一,这是我自己看剧时的想法不代表所有女孩子,请别上升到整个女性群体;第二,我分得清电视剧和现实,请别把对剧情的YY上升到现实中对性行为的认知上,非常不尊重人)

——.——下面是普法时间——.——

同志们,颜值虽然重要,但是,性自主权更重要。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长得帅就模糊他行为的本质。

《刑法》第236条是强奸罪规定。

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妇女性自主权,即是否发生性交的决定权、性交具体条件的决定权(野战还是开房,对时间是否有要求等等)

强奸行为包括两个行为:

1)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不知反抗、不敢反抗、不能反抗);

2)性交行为

本案中,行为人尹志平蒙上了被害人小龙女的眼睛,让她产生了错误认识,误以为是杨过。这是一种“欺骗”,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与其发生性关系,依然构成强奸罪。

妹子们,和谁发生性关系是一个人的自由,如果有人拿“我这么帅睡你是给你面子”这种话合法化自己的行为,如果你不愿意,请别保留的把刑法糊到他脸上。

还有,不知道是谁给一些人的错误认知,觉得性格好、老实敦厚或者温柔痴情人设的男人就不会强奸了,是个生理机能正常的、异性恋的男人都存在强奸风险的好吧,这跟性格没关系,该警惕的时候无差别警惕点也没什么,保护自己,人人有责。

(还有,憋再问我如果换成胡歌彭于晏对我做这种事情我会怎样选这种逆天问题了,犯规了啊)

===n久以后的更新:

这个答案最初是觉得好玩,看个电视剧而已也谁还会上纲上线以道德标兵自居?但是没想到戳中了一些男同志的痛点还是怎么的,给我扣一顶“长得帅的男人对你做什么都愿意”的帽子。

首先,我们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先判断行为,再判断是否违法。以本案为例,我说“换成彭于晏和胡歌对我做这种事情”时,我的思维自动将“这种事情”归结为性行为,我们不会直接说某某强奸了某某,而是说某某与某某发生性行为,接着判断出某某是被强迫的,所以这是一个强奸行为(没说清楚是我的问题)。如果女性说“我愿意”,那么这个性行为的一方不存在强迫,这个性行为就是一个普通性行为,自然不构成强奸。

其次,我已经说了,看剧和现实生活是两回事,麻烦各位大老爷儿们别这么入戏成么!!!

你们喜欢刘亦菲会想方设法强奸她吗?还不是舔屏嗷嗷开心一下就成了?大家都是普通人,就别那么双标了OK?(刘亦菲粉丝别打我,我只是举个例子)

再次,我真不喜欢和人吵架,但是动不动扣帽子的行为真的太讨厌了, (ŏ﹏ŏ、) 。再有扣帽子的,麻烦留言前自喊三声“我是讨厌鬼”,随你撒欢,我不回复。

最后,放一张我的电脑屏幕为打扰大家心情的补偿:

【再多传点,求各位大老爷儿们别看了开头就开始喷了行吗,感受下我的求生欲】

我的!(`へ´*)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