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探3》中小林杏奈的身世谁可以复盘一下?

《唐探3》中小林杏奈的身世谁可以复盘一下?

看了很多答案,争议都着重在林奈在日本活不下去为什么不回国,和偷草莓蛋糕被抓坐牢。我稍微了解一些日本法律和历史,喜欢研究他们的文化,说实话唐探3这个情节符合当时日本国情。

林奈身世:日本遗孤,二战之后被中国人收养,取名林奈,嫁渡边胜(渡边胜有中国名字严胜),生一女。

开拓团历史资料:1959年日本政府公布了《关于未归还者的特别措施法》,将那些在居留在中国的未归还者,一律宣告为战时死亡,取消其户籍。85年发布日本遗孤的“身份担保人制度”,规定即使是公费回国的日本遗孤家庭,必须征得其日本亲族的同意。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担保人往往拒绝做“身份担保人”。渡边胜能够回国,他家族做了担保,有国籍。

林奈是作为渡边胜家属回国的,不是黑户(小林杏奈那时叫苗子,她中文名不是苗子),但的确不被渡边家里认可,渡边胜家里逼他联姻,强迫他和林奈母女断绝关系。渡边胜坚持了两年,他家里为了逼迫他也不会给经济支持,这两年林奈还没有卖身,渡边胜应该有在打工(法庭陈述:很穷,语言不通,没人管,没饭吃,女儿病重也无能为力)。转折点在小林病重,日本全民医疗系统不假,但个人也需要负担一小部分,他们连这一部分都拿不出来。渡边胜离开后,林奈母女没有经济来源,女性打工收入比男性更少,且种类更少。

接下来两个争议:

1.为什么不回中国。林奈到日本后应该随夫姓,离婚后改姓小林,有日本籍(也可以从能被抓进监狱而不是遣返推断)。回中国需要钱,回去也需要父母支持,以及户籍。养父母怎么支持?嫁人都那么多年了,回去也没地,也没工作,中间还有回日本这个插曲,能没有隔阂?

2.草莓蛋糕入狱:日本对盗窃罪的量刑不看金额,只查性质。日本甚至规定不能在街上丢垃圾,被发现都要做犯罪记录,即“前科”,和中国法情不一样,在中国卖淫嫖娼犯法,在日本不算。有前科的人打工和工作几乎很难找,没有人会同情犯法的人。林奈被抓入狱,她之前应该有过前科(小林陈述提到妈妈为了让她活下去去偷去抢),没法找到工作,但足矣让日本法律对她做出刑罚决定。此外,乞讨在日本属于犯罪行为,她们讨不到钱。

林奈入狱后死于1988年,小林成了孤儿,日本孤儿活下去是可以的,但无法接受优质教育。1886年明治政府以敕令的形式公布了《小学校令》,1903年、1907年和1911年四次修改《小学校令》,将义务教育的年限明确为4年,之后又延长至6年,实现免费的义务教育。小林杏奈应该有接受义务教育,但再往上就没了,义务教育结束后需要自己赚钱吃饭,她没房子,年龄也很小,打工比较困难,除了漂亮没有任何优势,没有家人支持。

水上居苏查维激怒渡边胜,说了小林一些经历:从小没有父亲,缺爱,很容易就委身给年龄很大的男子,应该是未成年(日本16成年)就开始了。后面做到黑帮老大秘书,手里也有一部分黑帮实权。(苏查维有公开追悼会,而他死后小林可以带着手下来去)。

苏查维假死嫁祸渡边胜应该也是小林的提议,苏抽血包时小林在场,弄死渡边胜的心思很重,并不想找真凶。小林路上杀死苏查维也是设计好的,她一开始套路苏查维伪造密室嫁祸然后趁机杀死他,渡边顶罪,除掉两个仇人,这样也可以掌握权力,苏不死,她永远得看脸色。

—————————————————

日本遗孤归国资料:

日本遗孤(遗华日侨),指1945年日本军队从中国大陆撤退和遣返期间,遗弃在中国大陆的日本人。日本在1993年后的称法是:中国归国者、残留日本人、中国残留日本人(ちゅうごくざんりゅうにほんじん)。日本厚生劳动省将这些日本军队从中国大陆撤退和遣返其间、被中国人收养的未满十三岁的日本人定义为遗孤,但是将那些十三岁以上的为了生存或自愿进入东北家庭的日本女性,视为是根据自己的意愿而留在东北的,进而剥夺了残留妇女的日本国籍,并且不列入援助回国的对象。1993年,才最终取消这种差别,将遗孤和遗留妇女一同视做归国的援助对象,统称为“残留日本人”。

林奈本人是日本人,丈夫严胜也是日本人,两人都是援助回国对象。林奈不属于残留妇女。不过至今,日本遗孤在日本仍处于底层,日本政府有提供免费日语学习和微薄补助,但他们依然很难融入主流社会。小林法庭说的“身分がない”,“みぶん(身分)”有身分,社会地位释义,不是身份证,日本有户籍,地址随便填,有很多填东京铁塔的,没有身份证,通用的是类似居住证明。

草莓蛋糕入狱竟然有真实案例: